如果新加坡的公司決定不再經營業務,可以向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制局(ACRA)申請從公司註冊名單中刪除公司名字,這個過程被稱為註銷公司 (Striking off)。作為董事,可以向 ACRA 申請從登記冊中刪除公司名稱。

一、註銷新加坡公司的條件:
1、新加坡公司不存在沒有辦結的法律事項(包括境內外的法院傳票或訴訟程序)
2、新加坡公司自成立以來未開展業務或申請註銷之時,已經沒有任何資產及負債,並已經停止運作,不再有任何經營活動。
3、新加坡公司的所有董事和股東都已經知情並同意註銷公司註銷的書面文件,即同意公司註銷的決議書。
4、公司不受任何正在進行或未決的監管行動或紀律處分程序的約束
二、註銷新加坡公司的資料:
1、提供新加坡公司股東大會決議文件;
2、公司上一次財務終結日至運營截止日的財務報表(小型公司不需對財務報表進行審計);
3、新加坡公司相關資料文件(如最新的公司註冊證書、註冊紙和章程等)

三、註銷新加坡公司的流程:
1、新加坡公司在申請註銷前,需要自查是否有罰款未交、有未盡的法律事項、有未解決的稅務事宜,否則是無法通過註銷申請的。
2、需提供公司上一個財政年結日到不運營時的財務報表,財務報表一般是通過公司票據、銀行月結單、購銷合同等來製作的。
3、將公司註銷決議書,公司財務報表和公司註冊證書、BIZFILE文件等公司註冊文件,向會計與企業管理局(ACRA)及稅務局(IRAS)提交相關資料,進行公司註銷申請;
4、政府相關部門進行為期1個月的審核工作,並發出受理信給董事、秘書及公司,期間公司董事及股東可提出反對意見;
5、在沒有反對意見的情況下,會計與企業管理局(ACRA)發出第二封信件,進入為期3個月的公告期,期間相關債權債務人以及相關權利人士可提出反對意見;
6、公示期間沒收到異議,則公司狀態變為STRUCK OFF,意味著公司註銷完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