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總統府扔磚不滿被捕 17歲少年再扔玻璃罐

示意圖。(圖:TODAY)
一名17歲少年往總統府扔磚,被逮捕後竟不甘願,再次回來扔玻璃罐。
被告前天(30日)在庭上承認一項魯莽行事危害他人安全的控狀,另一項類似控狀將在下判時納入考量。
由於他未滿18歲,兒童及青少年法令規定不可報道他的姓名。
他目前仍被還押,法官將在下個月18日下判。法官要求提呈報告,評估被告是否適合接受緩刑和強制治療。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TODAY報道,被告在5月18日因為無聊,往總統府的方向扔了一塊磚,隨後被捕。
根據法庭文件,他認為自己不應該被逮捕,因為他知道總統府是受保護的地點,他無意把磚塊扔進總統府範圍內,也沒想到磚塊會落在總統府範圍內。
為了表達不滿,他時隔一周又在5月25日,將一個裝有腐乳的玻璃罐,扔進總統府範圍內,然後逃跑。
他當時穿著兩件衣服,回家途中脫掉一件,因為他知道總統府的閉路電視拍到了他。
監看閉路電視畫面的輔警看到之後立即通知總統府的保安單位,單位隨後報警。
魯莽行事危害他人安全的最高刑罰是監禁長達六個月、罰款高達2500元,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