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回國24小時未備案,罰款+限時離境!
對於很多新加坡的小夥伴回國應該是一件非常正常+方便的事情...
不過...最近一則消息需要各位小夥伴警醒下!
一加入美國籍的哥們兒,2018年5月回老家探親。
2019年2月15日,他被當地警方發現他在回國時沒有在24小時內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備案。2019年2月底,當地警方對其進行立案處理,最終處以罰款,並勒令在10天內離境。
中國人民日報也刊登了該事件...

(圖:來源自網絡)
這會不會因為中美關係...才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呢?
答案是——否定的!
畢竟對於美國的挑釁,中國不屑一顧,打和談就在一念之間...這種小把式中國還真不會玩...
這哥們兒主要犯了兩條戒律——
1、逾期滯留。
2、外國人在旅館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應當在入住後二十四小時內由本人或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機關辦理登記。

(圖:來源自網絡)
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於2013年7月1日開始實施,第三十八條規定,在中國境內居留的外國人,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居留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驗外國人居留證件。
第三十九條規定,外國人在中國境內旅館住宿的,旅館應當按照旅館業治安管理的有關規定為其辦理住宿登記,並向所在地公安機關報送外國人住宿登記信息。外國人在旅館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應當在入住後二十四小時內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機關辦理登記。
沒有按規定辦理登記的,將會給予警告可以並處二千元以下罰款。
由於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所以,已經加入其它國家國籍的海外華人若回國,老老實實的去公安局登記吧。

(圖:來源自網絡)
同時,這項政策的嚴格執行對有些華人影響和震懾是巨大的!
因為,有不少華人在海外已經入籍但仍保留著中國護照。這部分人心裡希望的是享受雙重國籍的「優待」,不願意主動去中國相關部門辦理放棄中國籍的手續。
通常,這些人都是拿中國護照進入。。。
不僅如此,中國公安部網站已經對外公布了「公安部和省級公安機關戶口問題(線索)舉報投訴方式」,接受公眾舉報。其中第四條重點就是:「他人因入外籍等原因戶口該註銷未註銷的」,這就是說移民海外但擁有中國戶籍的人士是被重點舉報對象。移民者一旦被查出,就必須嚴格按規定註銷國內戶籍。
最後再提醒一遍~加入外國籍的華人們,回國的時候一定要記著,按規定24小時內去登記,否則就要面臨罰款、拘留哦!

(圖:來源自網絡)
新加坡籍華人如果打算回國常住,就不要只辦理十年多次往返簽證了,到中國後前往當地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5年居留許可就可以安心在中國長期生活。
2018年1月1日起對來華探望親屬、洽談商務、開展科教文衛交流活動及處理私人事務的外籍華人,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可按規定簽發5年以內多次入境有效簽證;對在當地工作、學習、探親以及從事私人事務需長期居留的外籍華人,可按規定簽發有效期5年以內的居留許可。」
這條政策也極大地方便了想回國的外籍華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