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車道釀禍致摩哆騎士重傷 陳之財認罪判監5天吊銷駕照5年

2026/01/30   •   5434閱
前藝人陳之財因在亞逸拉惹快速公路走錯路,導致21歲騎士受傷並遭判刑。該事件引發公眾關注,陳之財面臨入獄5天和駕照吊銷5年的處罰。律師強調,公眾人物承受巨大輿論壓力,案件對他的形象造成嚴重損害。
/www/orgs.pro/web/images/image/1779/17791631.avif

(新加坡訊)前藝人陳之財因在快速公路上走錯路,突然切換車道導致後方摩哆閃避不及猛撞,造成21歲騎士重傷。他昨日在國家法院認罪後,被判入獄5天及吊銷各級駕照5年。

現年63歲的陳之財於今年1月14日被控一項牴觸公路交通法令(疏忽行為致重傷)的控狀。他昨午身穿白色上衣,在律師陪同下抵達法院。面對媒體鏡頭,他坦言心情緊張,並衷心祝願傷者早日康復。

《聯合早報》報導,案情顯示,這起車禍發生於2025年3月4日中午約12時09分,地點是亞逸拉惹快速公路(AYE)朝中央快速公路(CTE)方向的路段。

當時,涉案路段分為前往CTE/SLE(實里達快速公路)及岌巴路(Keppel Rd)的岔路。陳之財行駛在通往岌巴路的第4條車道,但他原定計劃是前往CTE。

當發現走錯車道後,他將車速減慢至幾乎停下,試圖跨越兩條車道之間的白色「人字形」導流線(Chevron Markings),切入左側第3條車道。豈料,後方一名在第4車道行駛的21歲騎士閃避不及,直接撞上其轎車。

車禍發生後,陳之財立即停車協助傷者,傷者隨後被送院治療。

醫療報告顯示,傷者右手及手腕骨折,雖無永久性殘疾,但手術後需留院兩天,並獲髮長達99天的住院病假。

律師:公眾人物承受巨大輿論壓力

代表律師陳俊良與黃國彥在求情時指出,陳之財當時純屬一時判斷失誤,並非魯莽駕駛,且事後積極配合調查及施援。

律師也強調,作為公眾人物,陳之財自面控以來飽受公眾輿論壓力及嚴厲指責,形象受損導致錯失許多工作機會,這本身已是極大的懲罰。

儘管辯方懇求法官輕判不超過3000新元罰款及吊銷駕照不超過5年,但法官經考量後,仍判處其入獄5天及吊銷駕照5年。

及時獲取本站更新:

設為 Google 偏好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