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新加坡公司董事之前需要考慮什麼

2020年07月15日   •   1萬次閱讀

新加坡公司當地居民董事扮演著重要角色,他們對公司取得的總體成功負有主要責任。因此,不應輕視新加坡公司董事的職責。除了監督業務整體進展的義務外,公司董事還承擔著在履行職責時運用實際勤奮的職責。

新加坡公司註冊

新加坡公司常駐董事也有責任始終為公司的最佳利益行事,並防止任何利益衝突。作為董事,他們必須明智地使用自己的責任和權力。如果您不在新加坡親自經營業務,那麼您選擇的董事很重要。

在新加坡,公司董事由股東選舉產生。選擇合適的新加坡公司董事時,您必須確保此人足夠值得信賴,可以遵守所有必要要求。

選擇新加坡公司本地居民總監時必須考慮的要求包括:

· 他/她必須滿足18歲的最低年齡要求。

· 任命時,他/她必須頭腦清晰。

· 他們必須是自然人。企業實體或公司不能擔任董事。

· 他們必須是新加坡居民(公民,永久居民或就業准證/家屬准證持有人)。

您選擇的候選人在以下情況下不能擔任董事:

· 他們有未清償的破產指控。

· 他們以前被宣布為另一家公司的不合適董事。

· 他們擔任一家因國家安全或利益而破產的公司的董事。

· 他們先前曾在新加坡(或國外)被判犯有與不誠實和欺詐有關的罪行,處以3個月或以上監禁。

· 他們以前因與在新加坡管理或組建公司有關的罪行而被定罪。

· 根據《新加坡公司法》的規定,他們在5年內被宣布犯有3項(或更多)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