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10歲女童遭母親男友性侵近一年後終鼓起勇氣告訴母親,反被後者斥責撒謊;女童繼續受害,直至轉向其他家人求助,方逃出魔掌,法官嚴懲涉案男子坐牢24年,受害女童的母親聞判哭成淚人。
性侵女童的男子(54歲)面對性侵、非禮和牴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等七項控狀。他拒絕認罪,早前在高庭受審後被判罪成,昨日被判監禁24年。
庭上揭露,遭遇性侵害對女童造成嚴重傷害,尤其向親生母親求救卻反被斥責,令她承受遭至親背叛的傷痛。
案情於2021年2月至隔年2月間發生。審訊揭露,受害女童母親在案發時從事清洗墳場墓碑的工作,與被告是同事,也是男女朋友關係。兩人2021年中起同居,女童與弟弟也同住一個單位。
2021年2月的某個清晨,被告在屋內對當時年僅10歲的女童伸出狼爪,試圖用手指性侵女童,但未得逞。幾天後,他再次犯案,趁其他人熟睡後性侵女童。
被告與女童母親常得在深夜時分駕駛貨車到林厝港墳場清洗墓碑;女童兩姐弟也會同行,並與母親和被告在貨車裡過夜。有一次,4人抵達墳場後,被告讓女童單獨陪他開車到附近取水,趁機在貨車上指示女童對他做出猥褻行為,女童乖乖就範。被告也會在其他時候找機會性侵害女童。
女童默默忍受被告對自己的侵犯舉動,直至2021年12月,在度過11歲生日後,她鼓起勇氣,把被告的惡行告訴母親。但被告矢口否認,母親選擇相信被告,反過來責罵受害者說謊。
被告接著繼續對女童犯案,包括非禮和用手指性侵她。2022年2月,女童找上同父異母的姐姐後不肯回家,才道出被性侵的遭遇,並在家人的鼓勵下報警。
控方在判刑陳詞中指出,被告所犯的罪行,對如今已15歲的受害人造成嚴重傷害與深遠影響。受害者常想起性侵的遭遇,感到害怕,也難以再信任別人。
控方指出,案件也影響受害人與至親之間的關係。當她鼓起勇氣向母親求助後,後者竟然選擇相信被告而不是自己的親生女兒,受害者為此感到遭背叛。受害者與弟弟的關係也已破裂,這讓她感到非常難過。
高庭法官許德倫下判時,斥責被告利用自己與女童母親的關係,親近與性侵她,違背女童的信任,法庭須對他所犯下的罪行給予嚴懲。
受害者的母親連同被告的其他親友出庭,她在聽到被告的刑罰後,哭成淚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