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貪污調查局。
一名前警員因為收賄和妨礙司法公正的罪名成立,被判處坐牢78個月,他也需要繳交3萬2500元罰金。被告已針對罪成和刑罰提出上訴。
貪污調查局發文告說,47歲的符志強總共向兩名幫派成員共收取3萬2500元,作為協助他們避開警方拘捕的酬勞。
調查發現,2019年9月14日左右,兩個幫派在烏節路一家夜店發生衝突,結果一名男子王華特被捕。王華特和同夥Cordell Chan通過另一名男子黃泉勝,向符志強求助。兩人各給了符志強2000元的紅包。
隔年2月,王華特再次被警方拘押調查,他獲釋後再以2萬元賄賂符志強。同年8月間,符志強託人通知王華特不要到警局報到,否則會被拘留。
符志強也曾出示警員身份,說服兩名巡邏警員不要搜查王華特和Cordell Chan。
另外,被警方追捕的Cordell Chan也以1萬零500元賄賂符志強。符志強在2020年11月間,在停車場發現警方車輛時,向Cordell Chan通風報信,讓他成功躲避被警方逮捕。
符志強最終在2022年11月被控上法庭。他總共面對七項賄賂和三項妨礙司法公正的控狀。
他也因為涉及另一起賄賂和欺詐案件,而在今年1月26日,被加控貪污和欺詐罪名。法庭目前還在審理這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