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刺傷3人判刑後上訴期間 1萬新元賄賂傷者說謊再被控貪污

2022/07/28   •   1953閱
穆拉林德蘭因貪污罪被判刑,他曾以1萬元賄賂酒廊外刺傷案的受害者,試圖偽造宣誓聲明,以影響案件結果。此案涉及嚴重賄賂、妨礙司法公正行為,以及牽線人的不法行為,最終導致多名被告被判刑,警示公眾對司法公正的重視。
/www/orgs.pro/web/images/image/1701/17019904.avif

被告穆拉林德蘭因貪污罪被判坐牢6個月。(新明日報圖)

男子酒廊外刺傷3人,被判監和鞭刑後上訴,期間卻私下以1萬元(新幣,下同)賄賂其中兩名傷者,要他們偽造宣誓聲明,謊稱認錯人。

被告是52歲的穆拉林德蘭,他前天在當地法庭承認一項牴觸防止貪污法令的控狀,被判坐牢6個月。

案情顯示,被告2012年12月8日在亮閣(Liang Court)一家酒廊外刺傷3名男子。他在用武器蓄意傷人以及重傷的罪名下被控上法庭,並在審訊後,被判坐牢42個月鞭打12下。

被告對判決不滿,提出上訴。等待上訴期間,被告在2015年中與健身教練談及案件時,發現健身教練是其中兩名傷者的遠房表弟。

被告成功叫健身教練牽線,以1萬元酬勞,要這兩名傷者做出宣誓聲明(statutory declaration),稱他們認錯被告是襲擊者。

兩名傷者分別在2015年8月22日及29日做出宣誓聲明,被告隔年3月17日提出刑事動議,要求將宣誓聲明呈堂。

警方之後介入調查,兩名傷者擬宣誓書,證實他們的宣誓聲明內容是假的。

被告為此大怒,約了其中一名傷者桑迪蘭見面,要他把錢吐出來。由於錢已花光,桑迪蘭只好兌現承諾,在2016年9月24日再次做出宣誓聲明,稱自己被施壓,與警方簽的宣誓書內容是假的。

桑迪蘭之後與兄弟蘇拉士又一次在2016年10月21日,堅稱自己認錯被告是襲擊者。

法官不買帳,駁回上訴之餘,指示控方調查是否藏有不當交易,最後揭發這起賄賂案。法官指被告行為涉及公眾利益,有必要嚴懲,判被告坐牢6個月,並准許他下個月3日開始服刑。

控方陳詞時說,被告妨礙司法公正,行為可惡,如果真的得逞,可影響公眾對司法公正的信心。

控方也說,被告是案件主謀,罪責應比同謀重,加上賄賂金額不小,求法官判被告坐牢6個月。

牽線者結婚 被告包5千元紅包

牽線的健身教練結婚時,被告包了5000元紅包當酬勞。

被告2015年12月在健身教練的婚禮上,包了5000元紅包給他,當成是對方當中間人的酬勞。

健身教練面對一項牴觸防止貪污法令的控狀,今年2月10日被判坐牢4個月。桑迪蘭與蘇拉士兩兄弟則在2020年1月16日,各被判坐牢8個月。

及時獲取本站更新:

設為 Google 偏好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