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扯中搶走金項鍊 男子監1年

2022/09/22   •   896閱
越南男子阮春宏為朋友討債,在掙扎中強行拉下受害人的金項鍊,最終被判坐牢一年。案件涉及掠奪罪和擅闖等指控,警方成功追回價值2400新幣的金項鍊。案件細節揭示了討債過程中的暴力行為及法律後果,提醒公眾在處理債務糾紛時應採取合法途徑,避免觸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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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春宏面對4項控狀,承認其中兩項,被判坐牢1年。(取自早報網)

越南男子為朋友討債,掙扎中拉下對方的金項鍊,結果犯下掠奪罪,前日被判坐牢1年。

《聯合早報》報導,阮春宏(34歲)面對4項控狀,他承認一項掠奪金項鍊和一項擅闖的罪行,所面對的另外兩項罪行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被告的共犯有另外5人,包括曾借錢給26歲受害人的勒溫忠(31歲)。

去年7月13日晚上9時45分,獨自在家的受害人驚見被告打開他家的大門,逼他把欠勒溫忠的錢還清。接著,勒溫忠和兩人陸續進屋,另外兩人則在門外守著。

被告等人和受害人吵了起來,越吵越凶,甚至開始對受害人動手,受害人立即逃回房內躲著。被告在受害人脫逃時,抓著他脖子上的金項鍊,並用力把它扯下。

因擔心受害人會從房內拿出武器攻擊他們,被告大喊叫同夥一起逃離單位。

被告回家前,在組屋樓下把金項鍊交給勒溫忠。文件中並未提到受害人欠勒溫忠多少錢。

受害人價值2400元(新幣)的金項鍊後來由新加坡警方查獲。(人名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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