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0新政】企業若無法重雇員工 援助金上限調高近2000元

2019年08月20日   •   1萬次閱讀

僱主若無法重新雇用員工,所應給的僱傭援助金將採用新方程式計算,上限調高近2000元。

年長員工勞資政工作小組昨天公布的建議報告中指出,本地員工的整體工資水平在過去幾年普遍增加,而且相信還會持續一段時間。因此,小組建議上調僱傭援助金(Employment Assistance Payment,簡稱EAP)金額,幫助無法獲得續聘的員工渡過失業期。

根據目前的規定,僱主在員工到了62歲退休年齡,若沒有合適職位重雇員工,必須支付對方三個半月薪水,最低5500元,最高1萬3000元。

至於從62歲獲重雇至少30個月的員工,僱主則可考慮支付較低的援助金(相等於兩個月薪水),最低3500元,最高7500元。

配合法定退休年齡和重新僱傭年齡頂限在2022年7月1日各調高一歲,僱傭援助金的最低和最高金額,將分別上調到6250元和1萬4750元。

從63歲獲重雇至少30個月的員工,可得到的援助金上下限則上調到8500元和4000元。

計算僱傭援助金的方程式上一次更新是在2017年7月。

針對重新僱傭合約期限,小組認為應保留最少一年的規定,以給予企業一定的靈活度。

另外,小組建議縮短在55歲或之後加入公司的員工,符合重新僱傭條件的最低工作年資。

目前,這類員工不受退休與重新僱傭法令約束,也就是說,他們可能無法一直工作到法定退休年齡;僱主也無須履行重新僱傭的義務,除非員工在滿62歲時已服務至少三年。

工作小組認為,這項豁免權仍有保留的必要,否則僱主可能不太願意接受年長求職者。但建議應該把服務最少三年的規定縮短至兩年。

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