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陳清遠。
(新加坡訊)涉及新加坡最大宗洗錢案的被告陳清遠昨日表態願意認罪,案件展期至本月23日讓他認罪。他也是涉案10名被告中,第七個表示願意認罪的被告。
34歲的被告陳清遠原籍中國,去年8月落網時,持的是柬埔寨護照,他共面對10項控狀,包括4項貪污、販毒、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的控狀,指他持有近60萬新元現款,全額或部分是欺騙罪贓物款,以及持有花旗銀行6個戶頭共逾624萬新元、汽車,以及加密貨幣,全額或部分來自非法線上賭博贓物。
他也面對兩項兩項偽造證件當真證件使用,以及兩項偽造文件意圖欺騙的罪名。
陳清遠的案件今日在新加坡國家法院進行新一輪的審前會議,他當場表態願意認罪。
陳清遠在早前的庭審時被揭露原來還是個「鑽石王老五」,他和女友在還未婚的情況下生了3個孩子,兩人海內外坐擁超過3800萬新元資產,其中在新加坡共約2570萬新元的資產已被凍結。
他早前在申請保釋外出時,一度堅稱自己「清白」沒有被通緝,但調查官直接出示一份中國的通緝令,他才改口承認自己在中國被通緝,也不會想要回中國。
根據有關通緝令,他在中國因涉及詐騙案而被通緝。
在涉及本案的10名被告中,蘇文強和王寶森認罪被判刑後,已刑滿出獄,本月6日被遣送回柬埔寨,並被禁止再進入新加坡。蘇海金、蘇寶林和張瑞金也已認罪判刑,目前在服刑。王水明將在本月14日認罪。
隨著陳清遠也表態願意認罪,涉案者只剩下林寶英、王德海和蘇劍鋒,他們的案件仍在審前會議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