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2萬元賄款 新能源電網高級工程師監六周

2022/04/15   •   1949閱
揭露新能源電網高級工程師郭漢龍與分包商勾結受賄案,他非法提供機密文件,獲取2萬賄款並被判刑。貪污調查局表示對貪污行為零容忍,一旦罪名成立,處罰可高達10萬令吉或最高五年監禁。了解更多貪污案件,及相關法律處罰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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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協助分包商競標煤氣管相關項目,新能源電網的高級工程師未經授權將機密文件交給對方,並從中收取2萬元賄款。東窗事發後,他和行賄的分包商董事各被判監六周。

被告郭漢龍(36歲)案發時是新能源電網(SP PowerGrid)的高級工程師,他承認一項牴觸防止貪污法令的控狀後,昨天(4月14日)被判刑。

另一名涉案的被告王偉健(35歲)則是One West Engineering私人有限公司(簡稱「OWE」)的董事,他已經在今年1月被判監六周。

根據案情,兩名被告在2016開始熟識,郭漢龍在2018初得知新能源電網打算為一個煤氣管相關項目進行招標後,主動聯繫王偉健,並告知這件事。

郭漢龍當時提出可以幫忙取得機密文件,王偉健也同意支付對方一筆酬勞。

郭漢龍接著在招標日前,預先將一份包含煤氣管道路線、位置及尺寸相關的機密文件交給王偉健,有利於後者用這些資料準備報價單,參與招標。

2018年4月4日,王偉健把2萬元賄款裝在信封交給郭漢龍。後者花掉5000元,其餘的錢則存入銀行。

不過,王偉健的公司最終並未得標,新能源電網隨後也展開內部調查。郭漢龍擔心罪行被揭發,曾指示王偉健謊稱2萬元是貸款。

最終紙包不住火,郭漢龍在東窗事發後,把2萬元賄款交給貪污調查局。

貪污調查局強調,我國對貪污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任何人一旦貪污罪名成立,可被判罰款高達10萬元,或最長五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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