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瑞信(Credit Suisse)的前銀行客戶關係經理在律師成功上訴後,其監禁刑期從13年減至10年零7個月。
現年50歲的新加坡人蘇源儀(Soh Yuan-Yi)在七年間偽造了112封銀行指令信,旨在對客戶帳戶進行未經授權的交易。
此次事件涉及15名客戶的22個瑞信帳戶。蘇源儀通過操縱內部記錄來掩蓋其犯罪行為,導致銀行凈損失約270萬新加坡元(約213萬美元)。
在犯罪行為被揭露後,瑞信支付了1430萬新加坡元的賠償金。然而,上訴法官對這一數字及其在量刑中的使用方式提出了異議。
Hri Kumar Nair法官發現,原審法官在幾個方面存在錯誤。其中包括:認定蘇源儀從犯罪中獲益的金額高於實際情況;在量刑時考慮了瑞信支付的賠償金(而這本不應被考慮);以及量刑方法的應用問題。
蘇源儀此前已承認30項指控,包括偽造文件和轉移犯罪所得,另有123項指控被納入量刑考慮範圍。
上訴裁定
Justice Hri Kumar Nair法官在周三(8月26日)同意了由RCLT Law的Navin Thevar先生率領的辯護律師提出的幾項觀點。
他表示,雙方此前對瑞信遭受的凈損失以及蘇源儀獲得的凈收益存在爭議。
最初審理此案的地區法官Crystal Tan曾認定,瑞信的凈損失應為440萬新加坡元。
但她未將蘇源儀及其丈夫以137萬新加坡元購買的一處房產價值計算在內,而蘇源儀隨後將該房產轉讓給了一名瑞信客戶,該客戶之後以145萬新加坡元將房產售出。
Justice Hri Kumar法官指出,該房產的價值應當被納入考量,這將使蘇源儀的凈獲益降低至140萬新加坡元。
至於瑞信支付的1430萬新加坡元,這筆款項不僅是對蘇源儀犯罪行為的賠償,還包括某些被認為與蘇源儀相關但並未在法庭指控中的交易。
Justice Hri Kumar法官表示,不應對這筆金額賦予任何權重,因為它包含了指控之外的交易,且缺乏足夠的事實來確定其中有多少賠償與指控相關的罪行直接相關。
儘管Tan法官表示她對該因素的權重考慮有限,但Justice Hri Kumar法官認為她應當完全將其忽略。
他還同意辯方的觀點,即Tan法官在處理蘇源儀的幾項罪行時,未能正確應用兩階段量刑程序。
因此,法官重新審視了案件並再次應用量刑框架,最終將刑期定為10年零7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