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69歲的男子於周一(9月28日)被判定違反鄰居申請的緊急保護令。該男子在鄰居住家外的走廊唱歌,並使用金屬物品製造噪音。
新加坡籍男子邢秋輝(Heng Choo Hwi,音譯)對指控提出了異議,聲稱他在義順(Yishun)住家外的公共區域有權做「自己的事情」。
閉路電視監控畫面顯示,邢某坐在住家外的凳子上,正對著受害者的單元門,周圍堆滿了他的個人物品。
邢某還辯稱,他在收到保護令時並沒有閱讀,而是將其隨手放在一個裝舊報紙的籃子裡,隨後被市鎮理事會清理掉了。
地區法官格雷戈里·甘(Gregory Gan)駁回了這些論點。首先,法官指出,個人的自由必須在法律框架內行使,這包括法院頒布的緊急保護令等指令。
其次,法官表示,對於邢某稱將文件留在屋外籃子裡的證詞「不予採信」。
法官指出,邢某此前已承認這些文件非常重要,因此將其丟在屋外「毫無道理」。
甘法官還認為,邢某關於他「信任」新加坡治安的解釋「缺乏說服力」,因為他住家外的區域是公眾可以進入的。
此外,法官也否認了邢某關於市鎮理事會人員扔掉其文件的說法。
邢某聲稱,市鎮理事會的人來清理他的物品,當他想起想要拿迴文件時,對方「拒絕歸還」。
甘法官認為,即便邢某提出抗議,市鎮理事會仍會將其法院文件和報紙一起扔掉,這種情況「不具有可信度」。
法官認定控方已在排除合理懷疑的情況下證明了指控,判定邢某有罪,並指出他敲擊金屬和唱歌的行為持續了近11分鐘。
鄰居申請保護令
受害者是一對住在義順51街513C座的夫婦,他們於今年1月12日針對邢某申請了該保護令。
該指令禁止邢某在受害者住家附近唱歌或故意製造大噪音。保護令於1月19日生效,但邢某在2月5日違反了規定。
其中一名受害者在庭審中作證稱,雙方起初鄰里關係和諧,但隨後惡化,邢某被指表現出攻擊性。
邢某在庭審中解釋稱,今年2月5日他只是像往常一樣在清洗罐頭,並沒有騷擾鄰居,而此時受害者報了警。
然而,法官認定其唱歌行為是針對鄰居的,因為邢某在看到鄰居回家後繼續唱歌,且在鄰居進入屋內後依然沒有停止。
副檢察官Kester Tan和Xavier Tan請求判處被告兩到三周監禁,並指出受害者感到「極其不適且缺乏安全感」。
邢某沒有聘請律師,通過翻譯聽取審理過程。
他請求法官對其處以罰款,稱自己目前在做兼職工作,如果入獄將失去工作。
法官表示需要時間考慮量刑。
本案已推遲至10月進行宣判。
因違反緊急保護令,邢某最高可被判處六個月監禁,或最高5,000新加坡元罰款,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