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維魯先用鎖鏈鎖上大門,再倒汽油縱火。 (檔案照)
(新加坡訊) 為獲2500新元報酬,夜裡撐傘戴口罩和帽子,上門騷擾欠債人,到組屋單位外鎖門、倒油、縱火,險害七口之家斷生路,馬來西亞男子被判坐牢19個月零2周。
馬來西亞籍被告維魯(32歲)早前承認一項惡作劇縱火罪,另一項非法禁錮他人的罪行則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受害者是一名41歲男子,他及妻子、兩名孩子(分別為9歲和3歲)、雙親及妹妹一家七口住在被縱火的單位。案發時,他因涉及詐騙案正接受警方調查。
案情揭露,被告因經濟困難到處找散工。2023年11月底,他突然收到不知名人士的簡訊,讓他騷擾住戶,鎖門放火。被告起初拒絕,最後耐不住對方答應支付2500新元的報酬,以及400新元「訂金」。被告依指示,從新山經兀蘭關卡入境新加坡後,向一名男子取得400新元。數日後,被告取得該地址,隨之買了一條腳踏車鎖鏈,為縱火做準備。
同年12月8日凌晨4時25分,被告從摩哆抽了些汽油裝入空水瓶,再騎車到淡濱尼一帶。期間,他刻意換上連帽上衣和長褲,並戴好口罩和帽子,在樓梯間撐傘掩護。

根據電眼畫面,被告確認單位門牌後,先用鎖鏈鎖上大門,再倒汽油,隨之點火燒大門,拍照發給不知名人士後離開。他在清晨5時10分返回馬來西亞。
當天凌晨4時42分,受害者的父親起身上廁所,聞到燒焦味還聽見屋外傳來爆炸聲,見大門著火,連忙把一家人都叫醒。受害者的妻子檢查電眼,發現有人縱火後,立即報警求助。
直到2025年9月4日,被告才向馬來西亞警方自首,並於同日被移交給新加坡警察部隊受查。
被告求情時稱,當時因妻子懷孕,需要錢繳付醫藥費,才會幹案。
警方調查此案時,受害人表示事發前因欠人錢而陷入經濟困難。他表示,曾有人向他發出恐嚇訊息,但警方無法追查對方身份,被告也不清楚是否是追債人所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