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永勤(坐者)因吸食和販運喪屍煙彈被控。(新明日報檔案照)
(新加坡訊)一名司機開車闖入人行道,還撞傷2名婦女,原來司機之前曾涉毒被判坐牢3年,剛獲假釋3個月又再肇禍,如今還被揭發販運33個「喪屍煙彈」,前天被控上庭。
《新明日報》記者日前報道,36歲男子涉嫌於周二(9月30日)開著汽車在人行道上撞傷81歲老婦和她的67歲媳婦。
男司機隨後因在麻醉物質(intoxicating substances)的影響下開車被捕,警方也在車內發現電子煙等相關配件,並由衛生科學局查扣。
新加坡衛生科學局前天發文告說,36歲的王永勤(譯音)涉嫌販運含有依託咪酯的電子煙彈,俗稱「喪屍煙彈」,前天被控上庭。
被告當時因涉及車禍傷及2名路人被警方逮捕。衛科局也充公了在車內發現的一個電子煙和33個煙彈。經驗證,所查扣的煙彈被驗出含有已經被列為C級毒品的依託咪酯。
案件將展至本月29日審理,衛科局的調查仍在進行中。被告同時因涉嫌受麻醉物質影響駕駛正接受警方調查。

警方當時派出警犬,對被告所駕駛的車輛搜索一番。(新明日報檔案照)
曾因吸毒入獄
根據控狀,被告王永勤被控於當天涉嫌販運33個含有依託咪酯的電子煙彈,以及吸食依託咪酯,牴觸濫用毒品法。此外控狀也揭露,被告曾於2018年5月7日,因吸食甲基安非他命(methamphetamine,俗稱冰毒)被判3年有期徒刑。被告也因擁有並售賣電子煙,面對牴觸煙草(廣告與銷售控制)法令的控狀。
被告因早前曾犯案,從今年6月17日至2027年6月16日獲得假釋。根據假釋條例,任何人在假釋期間犯罪,可能因此面對刑期加重的後果,延長的最長天數可以是假釋令的剩餘時長。文件指,被告可能面對額外監禁,刑期不會超過假釋期剩餘的625天。
被告目前被還押,法庭准許他以5萬元保釋。
依託咪酯從9月1日起歸類為C級毒品。若販運依託咪酯罪名成立,違例者可判入獄2年至10年,以及打鞭2下至5下;進口依託咪酯者,最低刑罰是坐牢3年和打鞭5下,最高刑罰為坐牢長達20年和打鞭15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