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載妻子一起到小學載女兒,葡萄牙籍足球經紀人不滿後方轎車鳴車笛又對他「比手劃腳」,他未戴口罩就下車理論,甚至在司機下車時直接甩車門「夾」對方小腿,又兩度猛推和掌摑對方。
被告馬克·保羅,他昨天(6月10日)承認一項蓄意傷人和一項牴觸冠病19(臨時措施)(管制令)條例的控狀後,被判坐牢三周和罰款1000元。
案情顯示,受害者是32歲的私召車司機,被告也被令繳付122元醫藥費給受害者。
去年6月11日下午1時10分,被告開車載著妻子前去接女兒放學,他當時行駛在榜鵝通道的雙車道時,被告超車並在受害者前方突然剎車。
受害者不滿,他後來越過被告的汽車時,刻意鳴車笛和朝被告比手勢。
被告發怒開車追上受害者,雙方把車停在埃奇菲爾坪(Edgefield Plains)第670A組屋附近理論。
被告沒戴口罩就直接下車,怒氣沖沖跑到受害者車旁。受害者當時正要下車,被告見狀竟猛甩對方的車門,導致車門擊中對方的小腿。
被告接著不斷爆粗口又猛推對方,受害者拿出手機拍被告,被告才趕緊把口罩戴好。
然而,怒氣未消的被告隨即又衝上前,趁受害者背對著他時,掌摑對方頭部和猛推對方。
受害者報警處理,但被告在警方抵達前又猛踢對方。受害者事後被診斷小腿和左耳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