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准巴士車長在考巴士駕照時,考前考後兩度向考官塞「筆記本」,考官打開一看發現內有六張50元鈔票,堅定拒絕並當場向上司舉報,結果准巴士車長不僅拿不到駕照,還鋃鐺入獄。
被告陳正光(59歲,音譯)前日承認一項賄賂罪,被判坐牢4周。
《新明日報》報導,案情揭露,被告去年6月在前進新加坡(Go-Ahead)公司受訓為巴士車長。做為訓練的一部分,被告需要到新加坡安全駕駛中心考取第四級駕照,才能開巴士。
7月22日下午2時50分,被告抵達考場,跟著考官走到指定的羅厘進行考試。

被告把鈔票放在筆記本里,要賄賂考官。(示意圖)

被告陳正光到新加坡安全駕駛中心考取第四級駕照,結果竟賄賂考官。(檔案照)
考官在車外進行了部分的測試後,讓被告上羅厘,準備進行駕駛技術測試站(circuit),以及在路上駕駛的測試。
被告上了羅厘還未啟動引擎前,趁行車記錄器未開啟時,將一本藍色筆記本交給考官說:「好像有人把這個落在這裡。」
考官問被告筆記本是誰的,被告沒有回答,把筆記本放在駕駛座和前乘客座之間的空間,就下車調整左邊的側鏡。
回到駕駛座位後,被告又將筆記本塞給考官說:「幫幫我,我是前進新加坡的巴士司機。」
考官打開筆記本,發現裡頭共有6張50元鈔票,這才意識到被告要賄賂他,立馬拒絕說「這是錯的。」
被告不及格 再次塞「筆記本」
被告在考試中共被扣了46分,當場不及格,卻死纏爛打,再次塞「筆記本」給考官,希望考官讓他及格。
被告首次賄賂考官被拒後,啟動羅厘,考官照常進行考核,有意在考試結束後向上司舉報。
考試結束後,被告果真不及格,共被扣了46分。若要通過考試,考員不得被扣超過20分。
停好羅厘後,被告關掉引擎,在考官下車前再次將筆記本塞進考官的褲袋內,希望考官能讓他及格。
考官對著被告大喊:「你在做什麼?你不該這樣做!這是錯的!」
被告取出筆記本,在考官的指示下進行考試的最後一部分,即口試。
考官在考試結束後,把被告留在口試房內,再向上司舉報。
貪污調查局人員當晚6時12分逮捕被告。
主控官:被告預謀幹案
主控官說,賄賂是嚴重罪行,若被告真考到駕照,也將危及其他公路使用者的安全。
主控官也說,被告預謀幹案,兩度把筆記本塞給考官,一再嘗試賄賂考官,此舉應當嚴懲以達阻嚇作用,建議判他坐牢4到6周。
被告求情時說,希望法官能給他一次機會,並指自己無意造成那麼大問題,希望法官饒過他一次,考慮判他緩刑監視。
對此,法官指賄賂是嚴重的罪行,不適合判緩刑監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