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前湖北首富、中國東星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總裁,也是新加坡「中商超」老闆的蘭世立在京召開媒體發布會,宣布自己獲得國家賠償,歷經2787天,終於沉冤昭雪。

(圖:來源自網絡)
蘭世立,曾是湖北的首富,也是中國東星集團有限公司的董事局主席和總裁。然而,他的生活劇本在2016年發生巨變。一場商業合作的糾紛導致蘭世立被指控詐騙數十億元,並被廣東警方立案調查。
這一切起因於與上市公司麥趣爾實際控制人李猛之間的合作,計劃共同收購泰國東方航空。但合作關係變故,糾紛升級,最終導致了錯誤的指控。
在2016年11月,蘭世立逃出監視居住的指定地點,開始國際大逃亡。廣州市公安局將他列為紅通在逃人員...
現在他終於沉冤昭雪。
根據廣州市人民檢察院作出的《刑事賠償決定書》(下稱「決定書」)顯示:賠償請求人蘭世立以其被錯誤拘留、監視居住、逮捕羈押侵犯人身自由,向本院提出國家賠償申請,要求支付人身自由賠償金及精神損害撫慰金合計人民幣502006元。
在發布會上,蘭世立特別感謝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如果不是在一個法治的社會中,他不可能恢復自由,更不可能獲得國家賠償。

(圖:來源自網絡)
2019年11月,蘭世立在被國際刑警抓捕後押送回國,關押至廣州市第一看守所、第二看守所,直至2021年12月20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無罪後釋放。次日,蘭世立提出國家賠償申請。
值得一提的是,蘭世立的申請事項還包括:要求恢復名譽;要求當初辦案的有關方面賠禮道歉;要求追究辦錯案人員的法律責任;要求追究偽造證據,對其進行誣告陷害的李氏三兄弟的法律責任;要求追回自己在暹羅航空和泰國東方航空的股權,以及上市公司的股權。
對於蘭世立申請的追責和追回資產,決定書並未提及,但蘭世立則做了詳細闡述。
為此,蘭世立表示:「對於賠償金部分,我並無異議,但根據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出台的關於錯案終身追責的文件,我將向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提出賠償複議,追究相關辦案人員責任。並重點追究麥趣爾公司李氏三兄弟對其進行誣告、陷害的刑事責任。並有責任追回麥趣爾公司李氏三兄弟利用此案所非法侵占的價值100多億的暹羅航空、泰東方航空公司股權和24架飛機產權,以及上市公司遭受的損失。」
換言之,蘭世立申請國家賠償,並不是為了「錢」,而是為了恢復名譽,因為在最難的時候,連蘭世立的親人包括妻子都對其產生了質疑,真可謂是「三人成虎」。

(圖:來源自網絡)
從百億財富到國際通緝,再到國家賠償和名譽恢復,他的人生經歷令人矚目。
他的經歷也傳達出一個重要的信息:正義可能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蘭世立的堅持和努力最終獲得了回報,這不僅是他個人的勝利,也是對中國法治的勝利。
"善惡終有報,天道好輪迴;不信抬頭看,蒼天饒過誰。"這句話成為蘭世立故事的最好總結,也是對正義和寬恕的最好表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