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涉及12年前搶奪錢財來還債,殺害修車廠老闆及兒子,現年46歲的前高級警曹長依斯干達,昨早被執行死刑。
2013年7月10日,被告在依斯干達在高文一帶的私宅,用刀將修車廠老闆陳文新殺害。

依斯干達周三上午被執行絞刑。(取自聯合早報)
陳文新的兒子陳志雄不巧上門,慘遭狠捅17刀後,被依斯干達駕車拖行一公里至高文地鐵站外。
《聯合早報》報導,經過9天的審訊後,被告依斯干達於2015年12月4日被判兩項謀殺罪名成立,依法被判強制性死刑。
過後,他上訴至最高法院上訴庭,但在2017年2月3日,即他38歲生日當天,被三司駁回。
2018年3月,依斯干達通過律師和家人分別向總統申請特赦,但同樣沒有成功。
一般上,當特赦申請被拒絕後,死囚會在幾周至兩個月的時間內上絞刑台。
不過,事情之後出現轉折,依斯干達多次以各種理由提出上訴,導致他行刑的日期一延再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