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新加坡二手車主申訴,只因前車主的准證尚未註銷,如今申請VEP被拒。(新明日報示意圖)
(新加坡訊)新加坡二手車主申訴,只因前車主的准證尚未註銷,如今申請馬來西亞VEP被拒,花了三個多月都辦不妥。
馬來西亞交通部長陸兆福今年5月28日宣布,今年10月1日起,新加坡車輛入境馬來西亞必須持外國註冊車輛入境准證(簡稱VEP)。
在新加坡工作的葉先生(42歲,工程師)告訴《新明日報》,聽聞5月的新宣布後,他第一時間上網申請VEP,但結果顯示,由於駕駛的是二手車,前車主已經註冊過入境准證,因此申請無法獲批。
「我聯繫不到前車主,因此無法讓對方註銷准證。」
事後,他根據當局建議,提供了許多資料給馬來西亞相關部門,要求註銷舊准證,並讓自己註冊新准證,但電郵都石沉大海。
另一名二手車主楊先生(32歲,銷售員)同樣遭遇上述窘境,提供了資料後,近一個月都未有迴音。
「我到VEP代理公司TCSens位於新山的辦事處求助,按照要求提交資料後,依然不能通過申請,前後花了3個月。」
葉先生說,他在新加坡生活,每兩個月都會開車回馬來西亞探望家人。
「10月實施VEP措施之前,我恐怕趕不及申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