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陳國慶駕駛的黃色巴士在車禍後,巴士左前側嚴重受損,擋風玻璃完全脫落,而被撞上草坪的白色小巴右後側嚴重受損。(早報網檔案照)
(新加坡訊)一名巴士司機涉嫌沒有妥善控制車輛,撞上一輛停在路旁的小型巴士,導致小型巴士司機重傷不治,昨日被控上當地法庭。
《聯合早報》報道,這起致命車禍發生在2024年9月6日早上7時34分,地點是新加坡大士南4道往大士南7道的路段。
巴士司機陳國慶(68歲)被控一項未謹慎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的控狀。
根據控狀,當時開巴士的被告在事發路段時,被指未謹慎駕駛,沒有妥善控制巴士,失控撞上停在左邊路旁的小型巴士,導致64歲的小型巴士司機陳國番事後傷重不治。
昨日被控後,陳國慶並未表明是否有意認罪,案件展至9月12日進行審前會議。
控狀提到,陳國慶曾於2014年7月16日、2016年3月2日,以及2024年6月25日因超速被定罪。
根據新加坡法律,未謹慎駕駛導致他人死亡若罪成,初犯者可被判罰款最高1萬元,或最長3年監禁,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可面對罰款最高2萬元,或最長6年監禁,或兩者兼施。違法者也可被吊銷各級駕照。(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