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4日訊)聲稱鄰家女友在自己家裝電眼監視他,前警員竟無懼危險,從自家陽台爬入鄰居家對峙,鄰居氣得報警捉人。
被告陳儼聰(譯音,35歲)案發時無業,共面對23項控狀,包括蓄意縱火、牴觸防止騷擾法令和濫用毒品法令等控狀。
控方以其中七項提控,他認罪後,周四(21日)被判坐牢23個月。

稱鄰家女友在自己家裝電眼監視他,前警員三更半夜從自家陽台爬入鄰居家對峙。(檔案照)
案情顯示,被告在去年4月5日凌晨3時許打電話報警,指隔壁鄰居的女友在他的家裝上電眼,過後又二度撥電告知警察不需趕到他家,他想先跟鄰居溝通。
然而,被告溝通的方法,竟是在同天清晨6時許,攀過自己住家的陽台,爬進鄰居家。
鄰居聞聲而至,看到被告站在陽台上,便質問他在幹什麼,被告直指鄰居女友在他家安裝電眼監視他。
被告的舉動顯然時要激怒鄰居,他說完後又越過矮牆爬回自己的陽台,鄰居也趕緊報警處理。
被告隔天早上被捕,肅毒人員也在他家搜出大量冰毒,被告也坦承,自己在三天前曾吸食冰毒。
庭上揭露,被告曾是一名警員。
警方也證實被告曾加入警隊,是一名二劃警員,2008年離職。
被告在事發三周後再度滋事,將泥土和玻璃碎片塞進鄰居門縫,用膠帶封上,最後在門外點火焚燒。
案發時間是去年4月28日下午,有居民看到他在門外放火,趕緊通報警方,所幸火勢沒有蔓延,只在大門上留下燒焦痕跡,當時該鄰居並不在家。
他過後返家時,發現住家地上有泥土和玻璃碎片,明顯是從門縫被塞入屋的。
調查也顯示,被告當時也找來膠帶封門,接著將紙張捲起點火,再將燃燒的紙丟在門外,最後噴上氣霧(Aerosol)。
被告大罵監獄官
指囚服透明單薄,被告竟大罵監獄官,還指自己遭10至12名警員逮捕程序不對,當庭投訴警方。
去年4月19日下午,被告被押送樟宜監獄時,申訴囚衣單薄又透明。監獄官回應囚衣是標準統一的,被告卻以連串髒話飆罵。
被告求情時說,他是坐在沙發上被捕的,當時捉他的有10至12名警員,因而指控他們沒有以適當程序進行逮捕。但法官指這不能成為求情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