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菲律賓籍男子利用複製銷匙進入前女友家中偷竊,有一次還騙開鎖匠幫他開門,大約一年內偷竊包括現金和金飾在內總值4萬多元財物。被告Moreno Nino Jusner Jashua Taguibao3日除了承認破門行竊罪,也認下一項偽造文件罪,法官判監22個月。
法官下判指,被告利用跟前女友過去的關係,以及對他的信任,入屋偷竊,涉及的財物數額相當高。法官說,不管被告面對什麼困境,都不應該把前女友的家當成「銀行」,偷前女友的財物。

(圖片來源網絡)
具體情況是這樣的,23歲的原告和被告通過網上交友平台認識,並於2015年成為情侶。2018年,被告住進原告的家,原告把屋子的鑰匙交給他,被告之後就把鑰匙拿去複製。兩人在2019年9月分手,被告歸還鑰匙,藏起複製鑰匙。原告並不知道被告有複製鑰匙。
被告向合法放貸商借錢,他自去年1月開始沒錢還債,決定偷原告的錢和金飾。他趁著原告不在家,利用複製鑰匙開門入屋偷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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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去年2月3日到今年1月21日之間,至少九次進入原告的家,偷走1萬2500元現金。除此以外,他也偷走原告的金飾,包括鑽石耳環、鑽石項鍊、鑽石手鐲和金戒指等,被告還把金飾拿去當店典當,總共當了2萬7746元。
為了確保偷竊過程順利,被告偽造警方報案記錄,將自己的一份報案記錄的地址,改為原告的地址,萬一原告更換了鎖頭,他就能以此作為證據來證明那是他的「地址」,這樣就可以叫開鎖匠替他開門。他拍攝報案記錄,進行螢幕截圖,再把它存在手機。
今年3月18日上午11點多,被告來到原告的家,發現原告更換了鎖頭。他聯絡開鎖匠,並出示偽造的報案記錄,以證明他住在那裡,欺騙開鎖匠開門。被告的舉動被原告的鄰居發現,鄰居便把視頻發送給在工作的原告,原告立刻報警。警方到場將被告逮捕。被告偷竊原告共4萬零246元的財物,至今仍未做出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