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2026年8月17日,兩名外籍人士因在樟宜機場過境區分別涉嫌盜竊商店財物而被起訴。其中一人在作案近九個月後再次經新加坡過境時被捕,另一人則在登機離開前被機場警察分隊(APD)攔截抓獲。
澳大利亞籍嫌疑人案例
2025年11月19日下午4時50分左右,一名37歲的澳大利亞男子在2號航站樓過境區的一家零售店中,在未付款的情況下拿走了兩盒價值約430新加坡元的香水。零售店店員在下午6時45分左右發現貨架上的商品丟失,隨後通過監控錄像確認了盜竊行為。然而,在警方確認該男子身份時,他已經離開了新加坡。
近九個月後的2026年8月4日,該男子再次經樟宜機場過境。一直追蹤此案的機場警察分隊(APD)警員當場將其逮捕。
美國籍嫌疑人案例
在另一起獨立事件中,2026年8月5日凌晨12時40分左右,一名50歲的美國男子從1號航站樓的一家零售店盜走了一盒價值超過310新加坡元的香水。該盜竊案於凌晨1時25分被舉報,機場警察分隊在男子登機前將其定位並逮捕。
隨後,警方在進一步審查監控錄像時發現,該男子當晚還在1號航站樓的另外兩家過境商店行竊:分別盜走了一盒價值約170新加坡元的香水和一瓶價值超過230新加坡元的香水試用裝。這三件財物總價值超過717新加坡元,現已全部追回。
指控與處罰
兩名男子將根據《1871年刑法典》第380條被指控為「在住宅/建築物內盜竊」,最高可面臨七年監禁、罰款或兩者兼施。
機場警察分隊指揮官、助理警察專員M. Malathi表示,這些案例表明,監控技術的進步顯著提升了對商店盜竊行為的偵查能力,初步的逃避並不意味著最終的脫身。
她強調:「即使犯罪分子最初避開了偵查,調查最終仍會讓他們被識別並被逮捕。任何實施此類犯罪的人都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