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長王乙康昨天(4日)在Facebook貼文稱,他今天在國會上談到了政府將如何加快推廣電動汽車。
王乙康說,為了努力實現到2040年使用更清潔的能源出行願景,您需要了解以下10件事!
1:2030年起,所有新車和計程車註冊成為的清潔能源模型;
2:到2040年,公共巴士、計程車和私招車全部清潔能源;
3:在現有的電力基礎設施上來增加充電站;
4:到2030年建設6萬個充電站;
5:所有新建的組屋和私人停車場,包括正在重建的停車場,都應有充電站;
6:到2025年,在8個「電動車充備」的市鎮(EV-Ready Towns),所有組屋停車場都將配備充電站:宏茂橋,勿洛,蔡厝港,裕廊西,榜鵝,皇后鎮,三巴旺,登加。到2030年代,所有市鎮均實現「電動車充備」;
7:為現有的非有地住宅提供電動汽車通用充電器補貼;
8:降低大眾市場電動汽車的路稅和附加註冊費,購買新電動汽車可獲得高達4萬5000元的回扣;
9:計劃將電動汽車充電系統的監管者從能源市場管理局換為陸路交通管理局;
10:捷運將用電力運行!
新聞/圖片來源:王乙康Facebook
編輯:Anit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