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安全統籌部長兼內政部長尚穆根(左)和前交通部兼內政部高級政務部長費紹爾。(圖:CNA)
國家安全統籌部長兼內政部長尚穆根指出,費紹爾副教授與女公眾的互動,從客觀角度來說不恰當且有問題的。但他已經得到了公平的聽證機會,因此無論他當時的主觀意圖為何,都必須根據證據和事實做出判斷。
尚穆根部長前天(22日)在Facebook發文說,費紹爾副教授的辭職在引發熱議。很多人在疑惑究竟發生了什麼,當局依據的行為準則是什麼,以及他為什麼決定辭職。
尚穆根說:「針對這類情況適用的個人行為標準,建國總理李光耀先生早已闡明,李顯龍資政在擔任總理期間也重申了原則。那就是如果事件完全屬於個人私事,且不當行為在接受勸導後停止,那麼可以繼續看作是私人事務處理。但如果事件因投訴或其他原因進入公共領域,就必須展開調查。如證實存在不當行為,則須採取適當行動。」
尚穆根也進一步說明費紹爾事件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
「費紹爾與那位女士之間有過一系列的網上互動。他解釋說,當時擔心如果突然中斷聯繫,對方可能會有負面反應。不過從客觀角度來看,費紹爾的回應並不恰當也存在問題。這些回應看起來像是在與她互動,事實上,那名女子也正是這樣理解他的回應,並表示她因此受到鼓勵繼續下去。」
「當費紹爾後來試圖結束雙方網上交流時,那名女子感到憤怒,並向總理髮送電郵,還附上部分聊天記錄和照片,並指控費紹爾騷擾她。費紹爾也指控對方騷擾自己,因此事件交由警方調查。」
尚穆根表示,當那名女子電郵總理投訴費紹爾後,事件就不再只是兩個人之間純屬私人,可以協商解決的事件。女子將事態升級後,就已經進入半公開(semi-public)層面,是針對一名公職人員的投訴,因此總理公署必須評估費紹爾的相關行為是否恰當。
部長也說,費紹爾本人反思了自己的行為,承認自己當初不應該讓雙方之間的交流持續下去,而是應該從一開始就劃清界限。他最終認為,自己已無法繼續擔任議員和部長職務,因此決定辭職,總理也接受了他的辭呈。
尚穆根還談到自己與費紹爾相識超過20年的經歷,並回憶起費紹爾在這期間,作為他在義順集選區議員和內政部的同事所作的貢獻,包括在義順中區發起「100=50」計劃,協助低收入居民以更實惠的價格購買日用品;在農曆新年慶祝期間,親自揮毫為居民書寫春聯,以實際行動展現多元文化;以及在冠病疫情期間,親自到有多起確診病例的區內組屋探訪居民,聆聽他們的需求,並提供幫助等。
部長強調,費紹爾副教授的辭職令人感到遺憾。
「我希望他能夠走出人生低谷,未來以不同的方式繼續服務社會,並為國家作出貢獻。我相信他仍然有很多可以貢獻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