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租客生意破產後悄然離境,茶几上只留下15新元零錢。持牌催債公司隨後找上門,不僅在大門張貼催款信,甚至在電話中對無辜房東出言威脅。
餐飲生意失敗,租客退房只留15新元
房東Ms Hong在紅山(Bukit Merah)擁有一套組屋,此前一直租給一名日本籍男子,租期長達四年。租客在本地經營餐飲生意,但疫情後經營陷入困境,家庭財務徹底崩塌,餐館倒閉的同時,婚姻也走到了盡頭。
大約三周前,租客給Ms Hong發來信息,坦言自己已經「一無所有」。此前兩年里,他偶爾會遲交房租,但基本都能在每月15日前補齊。這次結清最後一筆租金後,他便匆忙返回日本,稱需要回國接受緊急手術,且因新加坡針對外國人的醫療費用過高,自己不會再回來。當Ms Hong前往房屋驗收時,發現茶几上僅留下約15新元的硬幣零錢和少量外幣,此後租客及其前妻徹底失聯。
I honestly feel so sorry for him. 催債人上門貼信,通話中放話「我會來找你」
租客離開兩周後,Ms Hong的組屋大門上赫然出現了一封持牌催債公司的催款信。Ms Hong隨即根據信上的電話聯繫對方,如實告知租客早已退租離境且不會再回新加坡。然而,催債人員不僅不予理會,反而強硬要求她去警局替其報案。
Ms Hong認為債務屬於租客個人糾紛,拒絕了這一無理要求。對方隨後在電話中情緒激動,甚至直接丟下一句「我會來找你(I will see you)」。這讓Ms Hong深感不安,催債方不僅在居民住宅門前張貼含有他人隱私的信件,還將矛頭直接對準無辜房東。面對恐嚇,Ms Hong已正式向警方報案求助。
I'm just the landlady. Why should I be threatened because of my tenant's debt? 遭遇催債人騷擾,房東該如何依法維權?
根據新加坡2023年實施的《催收債務(監管)法案》(Debt Collection Act),持牌催債機構必須遵守嚴格的行為規範。催債人員在執法過程中,嚴禁使用任何暴力、恐嚇或威脅性語言,更不得騷擾與債務無關的第三方,包括房東、僱主或鄰居。在住宅大門張貼帶有羞辱或泄露隱私性質的文件,同樣觸犯法律。
房東在出租房屋期間,應完整保存租約合同、租金流水和退租記錄。若前租客招來催債人員上門糾纏,房東切勿與對方起正面衝突,應第一時間調取門前監控視頻、保留通話錄音及催收信件作為證據報警,並向新加坡警察部隊的債務催收監管部門實名舉報。
📌 要點總結
✦ 紅山組屋日本租客破產離境,僅留15新元零錢失聯。
✦ 持牌催債人上門貼信並言語威脅房東,房東已報警處理。
✦ 新加坡法律嚴禁催債人騷擾第三方,房東遇騷擾應留存證據報警。
遇到催債人員無理騷擾切莫妥協,留存證據直接報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