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前教師卻背離師德,60 歲的泰倫斯(Terence Thaver)在 1999 年至 2023 年的 24 年間,持續對 8 名 12 歲以下幼童實施 60 次性剝削,即便三度因性犯罪入獄仍不知悔改。近日,高庭法官鄧碧雲綜合案件情節、被告重犯風險及治療可能性後,判處其 15 年強制性監禁,既以嚴懲震懾惡性犯罪,也為其保留接受矯正治療的動力。

泰倫斯的犯罪史長達二十餘年,且多次在服刑後迅速重犯。1999 年至 2000 年期間,他擔任小學教師時,便利用職務便利在校園內非禮四名 10 歲女童,2001 年因此被判入獄八年、鞭打 24 下。然而刑罰並未讓他收斂,2010 年他再度因性相關罪行獲刑一年,2014 年又因同類罪名被判入獄 13 年、鞭打 12 下。屢教不改的他,在漫長的犯罪生涯中,累計對八名未成年孩童實施了 60 次性剝削,受害者均為 12 歲以下幼童,最小的僅八歲。
案件中一起關鍵罪行的揭發頗具波折。2007 年,泰倫斯曾對一名小學三年級男童實施非禮及口交行為,但受害者直到 26 歲時才鼓起勇氣報警。2022 年 8 月,泰倫斯因此案獲得 36 個月有條件警告,卻在約一年後再次重犯 ——2023 年 9 月,他涉嫌非禮一名八歲男童,當局隨即啟動調查,並將 2007 年的舊案一併提控。最終,泰倫斯面對六項非禮及違反自然性行為的控狀,他承認其中三項,其餘控狀由法官在量刑時一併考量。
庭審中,控辯雙方就刑期展開激烈辯論。控方提交的強制性監禁評估報告顯示,泰倫斯重犯風險極高,不僅毫無悔意,還習慣性將責任推給受害者,例如謊稱是受害人主動擁抱,實則是他主動索要。泰倫斯本人也承認 「控制不了自己」,心理醫生更出具專業意見,指出若他不接受針對性治療,出獄後一年內重犯的機率極高。因此,控方強烈建議判處 18 年強制性監禁,以最大限度保障公眾尤其是孩童的安全。
辯方則試圖為泰倫斯爭取輕判,提出他最後一次出獄後第四天,便主動前往心理衛生學院尋求幫助,顯示其有自我矯正的意願。辯方還強調,泰倫斯最後一次犯罪僅涉及非禮,未出現口交等更嚴重行為,可見其自制能力已有一定提升,懇請法官判處 9 至 11 年強制性監禁。
高庭法官鄧碧雲在量刑時進行了綜合考量。她指出,泰倫斯 60 歲的年齡使其重犯能力已逐漸衰弱,18 年監禁雖能強效遏制風險,但可能讓他徹底失去配合治療的動力;而辯方主張的刑期又難以匹配其 24 年持續犯罪的嚴重情節與社會危害。最終,法官以 「嚴懲與矯正並重」 為原則,判處其 15 年強制性監禁。法官強調,強制性監禁的核心目的不僅是懲罰,更在於通過長期監禁隔離高危罪犯,並為其提供必要的心理治療與行為矯正,降低其回歸社會後的再犯風險。
法律界人士表示,新加坡對性剝削兒童的犯罪行為始終保持 「零容忍」 態度,此類案件量刑時會重點考量犯罪次數、受害者年齡、被告重犯史及社會危害程度。泰倫斯身為前教師,利用職業帶來的信任接近孩童實施犯罪,且屢教不改,其行為已嚴重違背社會公序良俗,15 年強制性監禁的判決既符合法律規定,也回應了公眾對孩童安全的關切。
此案再次敲響兒童安全防護的警鐘。教育界及兒童保護機構提醒,需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性安全教育,建立更完善的侵害舉報機制,同時對有性犯罪前科人員的活動範圍與職業選擇進行嚴格限制,從源頭防範此類惡性案件的發生。目前,判決已正式生效,泰倫斯將在服刑期間接受針對性心理治療,其出獄後的動態也將受到相關部門的持續監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