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議員拉傑·托馬斯在國會上提出:關於靈活工作安排請求的三方指導方針如何與累進工資模式相互作用?
新加坡人力部政務部長顏曉芳(Gan Siow Huang)說: 如果彈性工作安排不影響雇員的生產力,僱主就沒有理由降低雇員的薪資。

上班族在新加坡河邊放鬆,圖源:法新社
新加坡新的《靈活工作安排指導方針》將於12月1日生效,要求所有僱主為其員工制定一個流程,以請求靈活的工作安排。僱主必須公平地考慮這些要求,並在兩個月內做出回應。他們可以以「合理的商業理由」拒絕請求,並且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員工說明原因。
而累進工資模式為工資隨著培訓和生產力的提高而上漲提供了結構,它涵蓋了某些行業的低薪當地工人,如清潔和保安。
Q 國會上,議員托馬斯先生提出疑問:如果這意味著工人的工作天數減少,使得總工資低於規定的模式下限,僱主是否必須拒絕工人的彈性工作安排要求?
顏曉芳部長: 僱主必須支付有競爭力的工資以吸引和留住優秀員工,如果雇員的產出和生產力不受影響,僱主實際上沒有理由降低他們的工資。

人力部長陳詩龍(Tan See Leng)表示,漸進工資模式(PWM)的精神應該引領整個思維,以實施任何指導方針。關於靈活工作安排的指導方針是基於三方合作和合作的,代表了一種「非常微妙的方法」。
「我認為我們正在進入新的領域,我會尋求呼籲我們所有人作為一個團結的社會的理解、支持和耐心,共同努力為我們未來幾代工人的福祉而努力。」
Q Wan Rizal博士 (PAP-Jalan Besar)又提出了工人的擔憂:職業發展的工人他們可能希望有靈活的工作安排,但擔心如果他們的個人問題,如心理健康,在這個過程中被曝光,這可能會損害他們的職業發展。
顏曉芳部長重申: 僱主必須評估員工的表現,並根據完成的工作公平地支付他們的工資,而不是基於不影響他們表現的健康狀況進行歧視。
Q 議員擔憂新措施或影響就業市場,導致企業外包工作至海外,或更依賴外籍勞動力?
顏曉芳部長: 隨著新加坡靈活工作安排的正常化,確保當地勞動力保持競爭力將是關鍵。無論新加坡的指導方針如何,遠程工作和外包業務已經成為全球趨勢,尤其是在COVID-19疫情之後。

提供靈活的工作安排選擇,正逐漸成為僱主吸引國內外人才的關鍵策略。
顏部長指出,負責制定指導原則的勞資政協作三方工作組在制定過程中,廣泛諮詢了僱主、雇員、人力資源從業者和工會等各方意見,並研究了其他國家的最佳實踐。三方工作組得出的共識是,不應強制執行靈活工作安排,或設立一個難以實現的目標。
Q 國會議員謝麗爾·陳(Cheryl Chan)問:新加坡是否會因為靈活的工作安排指導方針而看到更多的工作離岸外包?
顏曉芳部長: 彈性工作安排不僅限於彈性工作安排(例如在家工作),也不意味著工人的工作效率會降低。
企業在評估人才和成本時受到自身底線的驅動,我認為我們不應假設如果沒有靈活的工作安排,離岸外包就會減少,例如在美國,一些科技公司已經公開表示遠程工作對他們並不適用。
對於某些部門和某些類型的工作來說,現場的實際存在和團隊合作是非常關鍵的,新加坡的一些公司也表達了類似的看法,她認為對於這些公司來說,離岸外包可能不是一個自然的選擇,也不會受到這些指導方針的影響。
中年專業人員、管理人員、行政人員和技術人員(PMET)的重點是確保他們擁有正確的技能和「職業健康」,以確保他們保持就業能力。
彈性工作安排的重點是確保企業對僱主來說具有可持續性,強制要求企業提供靈活的工作安排是沒有意義的,即使這會對企業產生負面影響並影響新加坡人的就業前景。
僱主通常會根據商業可行性來決定是否允許遠程工作或外包,因此關鍵在於我國員工不斷提升技能、增強競爭力和保持生產力,以便在新加坡乃至全球範圍內保持競爭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