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拉維。(圖:TODAY)
去年因藐視法庭被判坐牢的前律師拉維不僅攻擊助理,還大鬧馬里安曼興都廟和楊厝港地鐵站,前天(17日)在庭上認罪。
55歲的拉維原名Ravi Madasamy,他去年11月因九次藐視法庭而被判入獄21天,一個月後因行為不當被吊銷律師資格。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患有雙相障礙(bipolar disorder)的拉維這次承認的罪行是在2021年11月至2023年9月犯下。
2021年11月,拉維在K K Cheng Law律師事務所在監督下執業期間,因為一名律師助理沒有為他列印聆訊的文件而向對方扔了一個香水玻璃瓶,還掐了對方。
當這名律師助理說他請另一名同事列印時,拉維又向那個同事扔了遙控器。
2022年1月22日,拉維因為如切一間服飾店的銷售員沒有聽到他說話而出言辱罵和詛咒她,不久後又在2022年2月11日在克羅斯街上段咒罵一名相識的男子,並且打了對方一巴掌。
2023年7月9日,拉維到馬里安曼興都廟,不顧信徒大排長龍,一路推擠到前方,拿起聖灰往自己身上抹,然後把祭品扔在地上。
他接著大鬧,大聲質問廟裡怎麼這麼做外國人以及為什麼需要排隊,並在寺廟的助理秘書等人要求他不要再鬧時,咒罵他們並且推了祭司一把。他最後被護送離開。
兩天後,他到橋南路一間食肆,女店員問他要喝咖啡還是茶,他卻突然發飆,把她推倒,導致她後腦勺出現撕裂傷。
他也詛咒食肆經理,叫他「滾回印度和巴基斯坦」。
同一個月12日,他又在楊厝港地鐵站鬧事,並在警方到場後仍拒絕聽從指示,停止叫喊,還掌摑了一名男子。
拉維兩天後被控,獲准保釋,保釋期間在9月15日回到馬里安曼興都廟買紗麗,卻發現身上的現金不夠。
他去取了錢回來,發現攤位換了個人,對方不知道他要什麼,他跟對方起了爭執後打了她一巴掌。
控方要求判他坐牢18至24個星期。法官擇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