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法院。(圖:CNA)
老漢車禍重傷臥床五年後身亡,本應早該理賠車禍保險的職總英康(NTUC Income)卻不斷找藉口敷衍阻擾。地方法院副主簿審理後最終令其賠付約41萬7000元,同時痛批保險公司的拖延阻擾行為冷血、不可理喻。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時年78歲的老漢Koh Wah於2019年6月21日遭遇車禍,重傷昏迷入院。
經過搶救和多次手術,他雖保住性命,但因腦部受到重創,自此長期臥床,生活無法自理,完全依賴一雙兒女及女傭看護照顧。他的兒子Ko Wei Ze也是本案的起訴人。
老漢於2024年10月24日與世長辭,但他的車禍索賠案尚未了結。之後他的兒子接手代他向肇禍司機Samikannu Manickavasakar索賠。不過,由於肇禍司機向職總英康購買了汽車保險,保險公司作為付款方也被列為答辯人,最終也成為主要的供答辯方。
稱昏迷無法感知痛楚 保險公司拒付索賠
老漢之子索賠的範圍包括:因車禍造成的痛楚、喪失生活能力、因車禍造成的收入損失、醫療費用和其他相關支出。
但職總英康保險公司卻指示代表律師完全否決「痛楚和喪失生活能力」方面的索賠,還說「老漢由始至終都處於昏迷,何來感受痛苦和折磨?」。
對此,副主簿直言保險公司的立場態度簡直不可理喻,也批評保險公司冷血不近人情,稱這種「冷漠毫無根據阻擾的態度令人反感。」
副主簿表示,證據顯示老漢某些時候是清醒的,也能理解簡單的指令,但保險公司卻推說他始終處於昏迷狀態;但儘管他無法感知痛苦,法律也有明確原則,讓傷者索賠因車禍失去生活能力的賠償。
副主簿強調,更讓人憤慨的是,法院給予保險公司機會解釋立場,但保險公司卻拒絕進一步解釋,行為令人無法接受。
關於痛楚方面的索賠,法院最終判保險公司須賠償21萬8000元。
拒付救護車費用 也嫌營養牛奶粉太貴
另外,保險公司說可以賠付醫藥費,但不應包括救護車費用。對此,副主簿表示:「無法接受,臥床病人叫救護車送去醫院是理所當然,又不是坐車遊玩。」
副主簿也批准了所有救護車費用的索賠。
老漢無法自主吃任何固體食物,家人於是購買了營養牛奶粉,這些費用也都列入索賠清單里。 保險公司卻說奶粉太貴,指他的家人應該選擇較經濟實惠的營養奶粉。
副主簿最終批准了營養奶粉的部分開銷,加上老漢遭遇車禍時仍在當保安賺取收入,連同收入損失等,法院共判保險公司應賠付大約41萬7000元。
保險公司最終雖同意支付有關醫藥費和救護車費用,但副主簿說:「太遲了。」
副主簿也表示,法院此時已完成評估等程序,如果保險公司早點合理讓步,就可避免昂貴的訴訟費用,但這些費用已累積,已無法再挽回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