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近日逮捕一名32歲男子,涉嫌 involvement於一系列相機租賃詐騙案。
2024年9月至11月期間,警方接獲多起報案,事主聲稱在將數位相機及配件租借給該男子後遭欺騙。租期結束後,該男子便失聯,儘管事主多次嘗試聯繫未果。事件導致至少五萬元的財物損失。
經後續調查,來自兀蘭與宏茂橋警區的警員成功鎖定該男子身份,並於2024年12月10日將其逮捕歸案。
該男子將於2024年12月12日被控上法庭,涉嫌觸犯《刑法》第420條文的詐騙罪名。若罪名成立,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並處以罰款。
警方強調,對任何涉及詐騙行為的人員均採取嚴肅處理,違法者必依法律嚴懲。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4年12月11日 下午5時2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