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持武器傷人 黃奕良被控上法庭

2019/11/29   •   5917閱
新加坡資深前藝人黃奕良因毆打他人案再次被起訴,今早被控上法庭,涉嫌使用鐵刮刀造成他人頭部及腹部受傷,並與他人打架。這並非他首次被起訴,此前曾因糾紛導致他人跌倒,最終被判罰款。案件將於12月20日進行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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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鐵刮刀打男子三下,還與另一人打架,黃奕良今早被控上法庭。(圖:聯合早報)

(新加坡29日訊)用鐵刮刀打男子三下,還與另一人打架,新加坡資深前藝人黃奕良今早被控上法庭。

黃奕良(58歲)今早穿著長袖襯衫獨自一人來到國家法院。

他一共面對兩項控狀,包括一項用武器蓄意傷人以及一項滋事打架的罪名。

根據控狀,他被指在去年12月11日下午4時半,在布萊德路新加坡回教綜合大廈(Singapore Islamic Hub)的餐廳內,用一隻鐵刮刀(metal scraper)打一名男子三下,造成他頭部以及腹部受傷。

除此之外,他也被指在今年6月9日晚上7時51分,在小印度巴弗羅路(Buffalo Road)和一名印度男子打架,用手機打他的頭部。

控方表示,已經完成調查,但黃奕良表示需要時間聘請律師,法官因此將案件展期至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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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奕良目前以1萬5000元保釋在外。

黃奕良曾在2012年因同一名狗主起爭執,還將對方推倒,結果鬧上法庭。

據悉,他在2011年5月20日開車途經大巴窯2巷時,發現受害人遛狗散步時沒有清理狗糞,於是上前責罵受害人。兩人互相叫罵,並拿出手機拍照和錄像。

受害人擋在車子前方不讓黃奕良離開,黃奕良於是下車,抓住受害人的脖子,將她推開,導致受害人跌倒在地。黃奕良認罪後,最終被判罰款3000元(約9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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