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佛社負責人准許 男子帶兩友偷4尊百年佛像  

2022/02/09   •   2596閱
男子因盜竊百年古佛像被判刑。經調查發現,該男子在偷竊4尊佛像後,聲稱佛社負責人允許他隨意拿走,但佛社負責人表示,這指的是拜過並請來存放的佛像,而非用於出售的古物。案件經審判,男子被判刑一年二個月,反映了盜竊行為的嚴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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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與兩名朋友一天內從佛社偷走4尊百年佛像,聲稱佛社負責人說可以「隨意拿」,結果被判坐牢一年2個月。

 

被告袁培生(36歲,譯音)共面對3項控狀,分別是一項偷竊罪,一項不誠實挪用財務罪和一項欺騙罪。

  

被告前日在妻子的陪同下出庭,承認其中兩項,另一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調查揭露,去年4月15日,傍晚7時許,被告帶著一名朋友陪他去位於芽籠16巷的善緣古佛社。兩人當天傍晚上7時26分抵達,被告聲稱認識善緣古佛社的負責人,還稱對方准許他隨意拿走心儀的佛像,兩人接著便一人抱著一尊佛像離開。

  

同晚9時許,被告又帶著另一朋友到佛社,以同樣的理由告訴朋友,然後又各自抱走一尊佛像。

據調查,被告偷走的4尊佛像總價值4600新元(約1萬3800令吉),東窗事發後都已歸還給善緣古佛社。

  

主控官表丕,被告自2002年起就有案底,曾犯下販毒、吸毒、無駕照駕駛、欺騙、偷竊等罪行,因此必須嚴懲以達阻嚇作用,促請法官判他坐牢12到14個月。

另一方面,新明日報聯絡上不願透露姓名的善緣古佛社負責人。她受訪時說,被告不時會到佛社,兩人曾打過招呼,但不熟。

  

「我們是說過可以拿,不過是那些別人拜過,請來這裡放的,可是他拿走的是要出售的佛像,而且都是百年古佛。」

  

她也說,即使要拿也應該先說一聲,而不是不問自取,那就同等於偷。

負責人是在翻閱電眼發現被告拿走佛像後,並沒有馬上報警,而是找人聯繫對方,希望他把佛像歸還。怎知,怎麼都聯繫不上被告,最終才選擇報警。

「雖然他後來託人叫我們不要告他,但我們已經報警了,只能交由警方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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