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個人旅遊簽
01
僅限中國公民[層次一國家]
出簽期:
入使館後5-7個工作日(含送簽日當天),電子簽證
有效期:
山東省簽發護照多為35天有效多次往返,北上廣簽發護照多為一年或兩年多次往返,具體以使館批覆為準
停留期:
入境新加坡移民局蓋章為準,多為14天停留期
層次一國家包含:
中國、中國香港、中國澳門、獨立國家國協(亞美尼亞、亞塞拜然、白俄羅斯、哈薩克、吉爾吉斯、摩爾多瓦、俄羅斯、塔吉克、烏茲別克)、土庫曼、烏克蘭、喬治亞、印度、緬甸、奈及利亞
所需材料
護照
1、有效期在6個月以上的因私護照複印件件
2、持舊護照者請在護照最後一頁簽名複印件,中文姓名;新護照首頁已有簽名
照片
1、白底彩色2寸三個月內近照2張(一張貼在表格上,一張供掃描用)
2、正面免冠(如按特殊宗教或風俗要求戴帽或配飾,帽子或配飾不得掩蓋申請者面部特徵)
3、照片背面用鉛筆/原子筆(勿用中性筆,防止照片暈染)寫上自己的姓名
個人資料表
1、Form 14A簽證申請表原件:英文完整填寫,申請者親筆簽名,有具體入新日期
身份證
1、身份證複印件,正反面複印在一張A4紙上
2、未成年人無身份證者,請提供出生證明複印件
戶口本
1、全家戶口本複印件,包括戶口首頁、戶主頁、索引頁、個人單頁
2、如果是集體戶口,請提供集體戶口本戶主首頁及本人信息頁複印件
結婚證
如已婚,請提供結婚證原件、複印件或離婚證原件、複印件
在職證明
1、在職人員:
必須提供由就職公司出具的在職證明原件一份。證明信中需註明公司同意其休假,並詳細註明申請者在該公司的任職時間、職務及工資。在職證明信必須列有公司及有關聯繫人的地址、電話和傳真號碼。信函必須加蓋公司公章。
2、無業人員:
必須提供證明其個人經濟狀況的文件,如銀行存款證明原件。存款證明沒有金額限制(通常默認3萬起)但要求銀行簽發日期必須是簽證遞交日期的1個月內。
3、在讀學生:提供在讀證明原件。
4、退休人員:提供退休證複印件+3萬存款證明
財產類
房產證 車產證複印件

注意事項
重要注意事項:
1、未填好的表格、材料不齊或不符合要求有可能導致拒簽或推遲受理。
2、簽證申請是否被批准,及批准的有效期限都由簽證官根據申請者個別情況決定。
3、申請者應在簽證批准後再購買機票。凡因提前購買機票而簽證未被批准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使館及旅行社對此不負責任。
4、簽證的簽發日期一般是簽證的申請日,簽證一旦被簽發其有效期將不再變更。申請者不應過早遞交申請材料。若簽證已過期,申請者須重新遞交申請材料。申請者在領取簽證時,應仔細核對簽發日期及簽證有效期。建議申請者在出國前一至二周遞交申請。
5、 簽證持有者並不一定可以入境新加坡。簽證持有人須符合入境規定方可准許入境,如有效護照,足夠的資金和往返機票(如需要)。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有權決定其是否可入境。
6、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官員在簽證持有者入境時決定其停留天數。申請者應留意護照的入境章和批准的停留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