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餐員為了請客借阿窿 沒錢還就當跑腿騷擾人

2023/03/04   •   1381閱
馬來西亞送餐員因欠債向大耳窿借錢,後被要求進行恐嚇和騷擾其他欠債人,甚至實施暴力行為。他因魯莽行事危害他人生命被判刑。了解更多關於大耳窿、恐嚇和騷擾的法律風險和防範措施。

送餐員為了請客借阿窿 沒錢還就當跑腿騷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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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法院檔案照。(圖:CNA)

本地一名送餐員沒錢卻要請客,為此向大耳窿借錢,借了錢沒錢還就當起跑腿,幫忙騷擾其他欠債人來還債。

當他的母親拒絕向親戚借錢時,他竟然將電視和木凳從六樓高處扔下。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36歲的被告Abu Zar Ghifari Tarmudi承認六項控狀,包括涉及大耳窿騷擾案以及魯莽行事危害他人性命,今天(2日)被判入獄兩年八個月以及12下鞭刑。

庭上揭露,被告擔任送餐員,日賺80至100元。

被告習慣請朋友吃飯,但他其實沒有錢,去年6月開始向大耳窿借錢,結果沒有錢還,被大耳窿騷擾和恐嚇仍不理他們。

保釋期間再犯案

去年8月30日,被告因為母親拒絕幫他向親戚借錢而跟她起爭執,竟從他們的榜鵝組屋住家把一台電視、一把木凳、三個杯、一個碗和一個水壺扔下樓,並在同年9月因此被控。

被告在保釋期間再次犯案,一個月後試圖向名為Darren的大耳窿借錢。

這名大耳窿知道被告仍欠其他大耳窿3000元左右,因此拒絕借錢給他。

Darren給了他一個工作機會,要他幫忙騷擾其他欠債人,潑漆一次可賺150元,潑漆外加鎖門可賺200元。

被告為了還債,接下這份「工作」,並在10月份的兩天協助大耳窿進行騷擾,不僅潑漆和鎖門,還在回教徒住戶的門外掛生豬肉。

控方要求判被告監禁30至32個月以及鞭刑12下。

庭上提到,被告在2013年也曾因魯莽行事危害他人性命而被判刑,並且在保釋期間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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