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文泰一座組屋發生命案。
(新加坡19日訊)新加坡金文泰「哥哥亂棍重傷妹妹致死案」,29歲被告可能面對更嚴重的控狀,並被加控非法禁錮罪。
被告黃博燦(29歲)的控狀早前被改為共謀蓄意嚴重傷人罪,指他同另外兩名被告許美婉(41歲)和林炳忠(62歲)於本月4日,在金文泰西1街第602座組屋的一個單位內,共謀用木棍嚴重傷害19歲的黃寶英,導致她死亡。
《8視界新聞》報道,控方今天(19日)在庭上表示,可能改控被告更嚴重的罪名,加上被告還同時面對另外10項包括:非法禁錮、傷人等控狀,而且死者的驗屍報告尚未出爐,因此要求法官批准第三次還押被告。
被告的代表律師不反對控方提出的要求。法官下令被告再還押一個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