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加坡政府宣布一項重要舉措,鑒於 「喪屍煙彈」 在本地的泛濫趨勢及其對公眾健康造成的嚴重威脅,將把這類電子煙中含有的依託咪酯(etomidate)歸類為 C 級毒品,並納入《濫用毒品法令》管制。這意味著,日後吸食 「喪屍煙彈」 的行為將面臨更嚴厲的法律制裁。

社會政策統籌部長兼衛生部長王乙康,於星期天(7 月 20 日)在武吉坎貝拉出席社區活動後接受媒體採訪時透露了這一消息。
他指出,如今電子煙的使用情況愈發複雜,不再局限於吸食尼古丁,像依託咪酯等致幻成分甚至受管制毒品都被添加其中。這種局面需要政府各部門協同合作,才能有效遏制相關違法行為。
據王乙康透露,當局此前對 100 多個電子煙進行抽查,結果顯示,其中三分之一都含有依託咪酯。依託咪酯原本是一種藥用麻醉劑,但含有該成分的電子煙 —— 俗稱 「喪屍煙彈」(Kpods),對吸食者的健康危害不容小覷。
吸食後,可能產生諸多嚴重副作用,包括噁心嘔吐、不自主的肌肉抽動或痙攣、意識混亂,更嚴重的還可能引發癲癇發作、器官衰竭,甚至導致死亡。

為了禁止 「喪屍煙彈」 的濫用,衛生部正與內政部緊密合作,制定一項臨時措施,將依託咪酯列為 C 級毒品,並使其在《濫用毒品法令》下受到管制。
一旦措施生效,使用含有依託咪酯電子煙的人,將被視作毒品使用者,必須接受法律制裁,例如被強制送入戒毒所等。
由於電子煙涉及的物質種類不斷增多,這一臨時措施將在政府多個機構共同檢討和修訂現有法律前發揮作用。
事實上,新加坡自 2018 年起就已明令禁止電子煙。根據煙草(廣告與銷售控制)法令,購買、持有和使用尼古丁類電子煙或煙草仿製品屬於違法行為,違法者最高可被罰款 2000 元。
但該法令並不涵蓋帶有其他化學物質的電子煙,「喪屍煙彈」 便在此列。
目前,依託咪酯屬於《毒藥法令》(Poisons Act)管制的毒藥,違反該法令的刑罰相對較輕,違法者最多被判處兩年監禁,或罰款 1 萬元,或兩者兼施。
在被問及 「喪屍煙彈」 是否已在學校傳播時,王乙康表示,雖然幾個月前當局從學校沒收的電子煙中未檢測出依託咪酯,但鑒於當前形勢,不排除其已在校園內散播的可能。
他還提到,「我們已經發現一些與依託咪酯相關的死亡案例,涉及交通事故以及非自然死亡,相關調查仍在進行中。
目前有充分理由懷疑,依託咪酯已在本地導致人員死亡,這是一個極為嚴重的問題。」

王乙康強調,臨時措施將在幾周內正式生效,並藉此機會強烈呼籲 「喪屍煙彈」 使用者儘快停止使用,以免觸犯法律。
他同時指出,公眾對電子煙的錯誤認知也是執法過程中面臨的一大挑戰。當前,電子煙常被包裝成無害的流行產品,吸引了大量年輕人吸食,這種現象是 「缺乏道德」 的。
「我們正在努力糾正一些年輕人中已經形成的這種錯誤觀念。」
由於 「喪屍煙彈」 電子煙危害極大,且常通過流行文化包裝來吸引青少年,當局近來不斷加大打擊力度,包括增加突擊行動頻次,以及屏蔽不法分子利用 Telegram 等平台和社交媒體售賣電子煙的廣告。
自去年 4 月加強執法以來,已成功屏蔽超過 600 個相關群組。
在今年上半年的偵查行動中,當局共查處 28 起涉及 「喪屍煙彈」 的案例,與去年全年的 10 起相比,激增近兩倍。
新加坡國立大學蘇瑞福公共衛生學院院長張毅穎教授認為,將依託咪酯列入《濫用毒品法令》是一項重要的跨機構舉措,鑒於電子煙對公共健康構成的隱患,這一行動十分必要。
「重新歸類後,持有、使用、分發和售賣依託咪酯電子煙的懲罰將更加嚴厲,有望更有效地遏制此類行為。」
不過,張毅穎也指出,「若要擴大這一措施的影響力,還需要家長和教師共同參與,強化相關信息的傳遞。」
一位化名凱麗(56 歲)的母親,她的兒子不幸成為了 「喪屍煙彈」 的使用者。凱麗在接受採訪時表示,自己非常支持政府的這一政策,她認為該政策能起到一定的威懾作用,讓販賣者有所顧忌。
「以前販賣者覺得最多只是罰款,以後可是要坐牢,性質完全不同。青少年也不會再心存僥倖,認為這不是毒品就沒事,同時也能減少吸食後可能引發的嚴重後果,比如墜樓事件。」
她還提到,「對我而言,這一政策給了我更有力的理由,勸兒子下定決心戒掉煙癮。」
但凱麗也建議,政府在處理這些觸犯法律的 「喪屍煙彈」 使用者時,可以考慮將他們與其他毒品使用者區分開來。
因為這類使用者大多較為年輕,希望政府能給予他們積極的引導和改過自新的機會,增強他們戒毒的信心。
「否則他們可能會覺得『進過戒毒所,這輩子就完了』,從而更加自暴自棄。畢竟戒毒方法有多種,儘量避免讓年輕人因進入典型戒毒所而受到過度驚嚇。」

此次新加坡政府將依託咪酯列為 C 級毒品的舉措,旨在嚴厲打擊 「喪屍煙彈」 的泛濫,保護公眾尤其是青少年的健康與安全,後續實施效果如何,社會各界正拭目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