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青少年吸「喪屍煙彈」的問題引起全城關注,麥波申區議員陳佩玲也認為,需要讓民眾了解喪屍煙彈對身體造成的害處,並稱若有需要,將重啟 「放下、停止電子煙!」的反電子煙運動。
《新明日報》過去2個月,連續報道電子煙和喪屍煙彈的新聞。衛生科學局日前也表示,截至今年6月30日,當局已偵測到28起電子煙內含有依託咪酯的案件,去年全年僅處理了10起相關案件。
馬林百列—布萊德嶺集選區議員陳佩玲受訪時說,電子煙問題的確令人擔憂,其中的「喪屍煙彈」問題尤為嚴重。

家長與律師均認為,更嚴厲的法律將起到威懾作用。(檔案照)
「我認為應該讓民眾認識到電子煙或「喪屍煙彈」對身體的害處,只有這樣,人們才會改變習慣。」
2023年11月,陳佩玲當時在所負責的麥波申選區曾舉辦反電子煙運動。該運動由麥波申青年網絡與慈善機構Bilby合作啟動,鼓勵人們戒掉電子煙,加強青少年對電子煙影響健康的認識。
當時該運動以獎勵的方式進行,只要青少年把攜帶的電子煙投入指定的收集箱,再拍照做記錄,就能獲贈30元禮券。
陳佩玲說,當時開啟這項運動是希望勸導青少年戒掉電子煙。
「儘管運動已經結束了,但是如果有需要,情況允許,我願意重新啟動這項運動。」
議員吁加強立法
議員葉漢榮吁加強立法,賦予中央肅毒局檢測出毒品成分時立即介入的權力。
楊厝港區議員葉漢榮說,雖然新加坡是全球對毒品採取最嚴厲法律的國家之一,但隨著形勢變化,法律也應與時俱進。
他建議,可將含有毒品成分的電子煙產品明確納入毒藥法令,並賦予中央肅毒局更明確的執法權限,一旦驗出毒品成分就可介入。
他說,過去如毒品丁丙諾啡(Subutex)和吸強力膠問題出現時,法律也曾作出調整,賦予當局應對權力,同樣的立法方式也應適用於喪屍煙彈。
葉議員強調,法律應能快速更新受管制物名單,而不是等悲劇發生後才作出反應。
嚴厲法律起作用
受訪律師指出,更嚴厲的法律將起到威懾作用。
贏必勝事務所律師黃國彥受訪時說,若當局將吸電子煙或「喪屍煙彈」的罪名提升到與毒品法令同等級別,可能會產生強大的震懾作用。
「我們現在的法律規定,如果販毒,至少要坐牢5年以及被鞭打5次,這比電子煙相關的罪名要重得多。」
他說,如果嚴厲的法律可以降低「喪屍煙彈」的需求,那麼相信可以遏制「喪屍煙彈」在本地繼續泛濫的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