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國內稅務局(IRAS)針對消費稅/商品及服務稅(GST)提供了多項扶持計劃,旨在幫助公司減輕稅負,優化現金流,本文將著重介紹IRAS提供的幾種GST扶持計劃。

一般消費稅計劃
現金會計計劃:該計劃旨在幫助小型企業緩解現金流壓力。對於年銷售額不超過100萬新元的企業,可以選擇在收到客戶付款時再繳納銷項稅;企業可在收到款項後計算銷項稅,避免提前支付;企業只需記錄GST的收支時間,便於報告。
毛利率計劃(GMS):適用於銷售免稅商品的二手商品經銷商。該計劃允許企業按毛利率而非銷售全額計算GST。計算公式為:毛利率 = 售價 - 購買價。若售價低於或等於購買價,則無需繳納GST。

主要出口商計劃(MES):旨在幫助大量進出口貨物的企業。MES允許企業在進口免稅商品時暫停支付GST,以及在從零GST倉庫提取商品時同樣暫停支付GST,從而減輕現金流壓力。
零消費稅(ZG)倉儲計劃:由新加坡海關管理,允許企業在將免稅海外貨物存入ZG倉庫時暫停繳納GST,僅在貨物離開倉庫進入市場時才需繳稅。
折扣銷售價格計劃:適用於銷售二手車輛的企業。企業可以按售價的50%計算GST,無需提前獲得IRAS批准。例如,一輛車輛以25000新元(不含GST)的價格出售,應繳納的GST為1000新元。
特定行業的商品及服務稅計劃
經批准合同製造商和貿易商 (ACMT)計劃:ACMT計劃允許合同製造商和貿易商在為未註冊GST的海外客戶或按照海外供應商登記(OVR)制度註冊為僅付費人士的海外客戶提供增值服務時,無需繳納GST。這一計劃旨在減輕那些與海外客戶有大量業務往來的企業的稅負。
經批准的海事客戶計劃(AMCS):AMCS計劃使得註冊GST的企業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可以享受購買或租賃貨物、船舶零部件或組件的維修和維護服務的零稅率優惠。該計劃旨在簡化船東和船舶經理為國際商船採購貨物的合規流程。
經批准的煉油商和集運商計劃(ARCS):ARCS計劃為經批准的煉油商和集運商提供優惠,包括對合格進口商品暫緩GST和額外的進項稅優惠,旨在減輕這些企業在支付原材料GST時的現金流和合規負擔。

專用倉庫計劃(SWS):SWS計劃允許海外人員在經批准的專用倉庫中享受對合格貨物進行的服務以及存儲空間租賃的零稅率。這一計劃適用於主要為海外人士提供存儲服務的倉庫,旨在支持最終將出口的貨物的存儲。
經批准的進口商品及服務稅暫緩計劃(AISS)(適用於航空航天業者):AISS計劃為航空航天業的GST註冊企業提供飛機零部件進口GST的暫停優惠,旨在緩解這些企業的現金流,適用於國際航空公司、MRO行業參與者、OEM和合格飛機零件經銷商。
經批准的船用燃料貿易商(MFT)計劃:MFT計劃允許經批准的企業在購買批准的船用燃油時免除GST,旨在幫助符合條件的船舶燃油行業企業減輕稅負,避免預付GST並隨後申請退款的情況,從而改善現金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