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国内税务局(IRAS)针对消费税/商品及服务税(GST)提供了多项扶持计划,旨在帮助公司减轻税负,优化现金流,本文将着重介绍IRAS提供的几种GST扶持计划。

一般消费税计划
现金会计计划:该计划旨在帮助小型企业缓解现金流压力。对于年销售额不超过100万新元的企业,可以选择在收到客户付款时再缴纳销项税;企业可在收到款项后计算销项税,避免提前支付;企业只需记录GST的收支时间,便于报告。
毛利率计划(GMS):适用于销售免税商品的二手商品经销商。该计划允许企业按毛利率而非销售全额计算GST。计算公式为:毛利率 = 售价 - 购买价。若售价低于或等于购买价,则无需缴纳GST。

主要出口商计划(MES):旨在帮助大量进出口货物的企业。MES允许企业在进口免税商品时暂停支付GST,以及在从零GST仓库提取商品时同样暂停支付GST,从而减轻现金流压力。
零消费税(ZG)仓储计划:由新加坡海关管理,允许企业在将免税海外货物存入ZG仓库时暂停缴纳GST,仅在货物离开仓库进入市场时才需缴税。
折扣销售价格计划:适用于销售二手车辆的企业。企业可以按售价的50%计算GST,无需提前获得IRAS批准。例如,一辆车辆以25000新元(不含GST)的价格出售,应缴纳的GST为1000新元。
特定行业的商品及服务税计划
经批准合同制造商和贸易商 (ACMT)计划:ACMT计划允许合同制造商和贸易商在为未注册GST的海外客户或按照海外供应商登记(OVR)制度注册为仅付费人士的海外客户提供增值服务时,无需缴纳GST。这一计划旨在减轻那些与海外客户有大量业务往来的企业的税负。
经批准的海事客户计划(AMCS):AMCS计划使得注册GST的企业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享受购买或租赁货物、船舶零部件或组件的维修和维护服务的零税率优惠。该计划旨在简化船东和船舶经理为国际商船采购货物的合规流程。
经批准的炼油商和集运商计划(ARCS):ARCS计划为经批准的炼油商和集运商提供优惠,包括对合格进口商品暂缓GST和额外的进项税优惠,旨在减轻这些企业在支付原材料GST时的现金流和合规负担。

专用仓库计划(SWS):SWS计划允许海外人员在经批准的专用仓库中享受对合格货物进行的服务以及存储空间租赁的零税率。这一计划适用于主要为海外人士提供存储服务的仓库,旨在支持最终将出口的货物的存储。
经批准的进口商品及服务税暂缓计划(AISS)(适用于航空航天业者):AISS计划为航空航天业的GST注册企业提供飞机零部件进口GST的暂停优惠,旨在缓解这些企业的现金流,适用于国际航空公司、MRO行业参与者、OEM和合格飞机零件经销商。
经批准的船用燃料贸易商(MFT)计划:MFT计划允许经批准的企业在购买批准的船用燃油时免除GST,旨在帮助符合条件的船舶燃油行业企业减轻税负,避免预付GST并随后申请退款的情况,从而改善现金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