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將於2026年3月20日對一名41歲女子提起訴訟,指控其涉嫌兩次冒充警察,並在執行公務過程中使用侮辱性言辭攻擊公務人員。
2026年3月17日,警方接到一封匿名帖子舉報,該帖發布於一個Facebook群組,內含一段對話截圖——一名身份不明的用戶與一名自稱警察的人之間爆發了激烈言語衝突,充斥粗俗用語。經過深入調查,警方於3月19日鎖定該女子身份並將其逮捕。
據悉,該女子還涉及另一起獨立事件:2025年9月14日,她在撥打「999」報警電話時,再次冒充警察,並對執勤警員出言不遜,言語極具攻擊性。
此次,該女子將面臨兩項刑事指控:
冒充公務人員,依據《1871年刑法》第170條,最高可判處2年監禁,或處以罰金,或兩者並罰;
對公務人員使用侮辱性言辭,違反《2014年反騷擾法案》第6(1)(a)條,並依第6(3)條追責,最高可處12個月監禁,或罰金,或二者兼施。
警方強調,冒充公職人員(尤其是警察)的行為嚴重損害公眾信任,極易引發社會混亂與恐慌。任何針對執勤人員的騷擾或辱罵行為,均被視為重大違法。而社交媒體上流傳的未經核實、偽造警方身份的信息,更進一步加劇了此類行為的危害性。警方將依法從嚴懲處所有涉事人員。

公共事務部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6年3月19日 晚8: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