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28億元洗錢案,被告張瑞金再次申請保釋遭法院拒絕

涉及28億元洗錢案的被告之一,張瑞金,再次向法院申請保釋,聲稱被還押至今已四個月。然而,法官在審理中認為這是一起涉及多人的複雜案件,被告所面對的嚴重罪行以及潛逃和串謀的風險仍然存在,最終決定駁回了張瑞金的保釋申請。
法庭決定是基於多個因素的考量。首先,被告在國外有數人協助他管理資產和生意,但卻沒有向當局提供相關人士的資料,因此有與他人串謀或破壞證據的可能。其次,被告曾在上個月的保釋申請中被指對法庭不坦誠。最後,法庭認為時間不足以成為被告申請保釋的單獨因素。
被告方的律師表示,法庭應該將調查因素排除在外,單獨考慮被告面對的罪行以及潛逃風險。律師指出,被告至今已被還押四個月,控方不應繼續以調查仍在進行為由反對被告獲得保釋。
這起案件中,張瑞金被指控涉及28億元的洗錢,並在法庭上表示不認罪。法庭上次審理時,被告改聘了Eugene Thuraisingam律師事務所的律師為代表。在這次再次向法庭申請保釋的過程中,法官強調了案件的複雜性和被告所涉及的嚴重罪行,最終作出了維持還押決定的裁決。
這次的法庭決定再次表明了法院在處理涉及嚴重罪行的案件時的謹慎態度,尤其是在保釋申請方面。控方也以另一案件為例,強調法庭在保釋申請被駁回後,除非情況有重大變數或出現新信息,否則是不願意批准繼續提出保釋申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