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準備在新加坡創業時,會把EP、自雇EP和EntrePass放在一起比較。但三者不在同一層級,下面就來聊聊這三者之間的區別。
EP:本質是「公司僱傭你」
EP適用於外國專業人士、經理和高管。申請須由新加坡僱主或指定就業代理提交,申請人不能以個人身份單獨申請。MOM規定固定月薪門檻和COMPASS評估,除非符合豁免條件。
截至2026年10月,非金融行業EP最低合格月薪從5600新元起,並隨年齡遞增;金融行業門檻更高。2027年1月1日起,新申請最低月薪提高至6000新元;續簽從2028年1月1日起適用。
EP的核心邏輯是:公司有真實崗位,申請人擔任真實職務,公司支付符合要求的薪資,並能解釋業務、營收、團隊和崗位需要。

自雇EP:不是特殊通道
市場上常說的自雇EP,通常指申請人先註冊一家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自己作為公司股東、董事或創始人,再由這家公司為自己申請EP,並以公司雇員身份在新加坡工作。 但自己開公司不會自動獲得EP,MOM仍會審核公司是否真實運營、業務模式是否合理,薪資是否符合EP要求,申請人的學歷、工作經驗和崗位是否匹配,公司是否有足夠經營和支付能力,以及申請是否符合COMPASS或其他評估條件。
尤其要注意:創始人以自己公司申請EP時,公司本身需有真實運營能力;空殼公司加自雇薪資,MOM拒絕機率極高。若公司已有經營記錄,EP申請材料還可能涉及營業額等信息;MOM建議僱主遞交前先用Self-Assessment Tool初步判斷。
所以,註冊公司並給自己發工資,不等於一定能拿到EP。
EntrePass:面向創新和創業項目
EntrePass適用於希望在新加坡創辦並經營以下類型企業的外國人:由風險投資支持、擁有創新科技,或符合創業者、創新者、投資者條件的項目。
MOM規定,申請人需要已經成立或計劃成立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持有至少30%公司股份,公司屬於風險投資支持或擁有創新科技,同時還要滿足至少一項創業、融資、智慧財產權或科研合作條件。
符合條件的例子包括:過去或現在的企業完成至少10萬新元單輪融資;公司擁有能形成競爭優勢的註冊智慧財產權;與MOM認可的新加坡研究機構開展研究合作,例如A*STAR下屬研究機構以及CREATE體系下的大學和機構;獲得新加坡政府認可或國際知名孵化器或加速器支持,例如Y-Combinator、MassChallenge等;申請人有可證明的創業或投資背景。
MOM明確列出,咖啡店、熟食中心、食閣,酒吧、夜店、卡拉OK,足底按摩、按摩院,針灸、中醫和草藥零售,人力中介,風水業務等,通常不符合EntrePass資格。
三種方式怎麼選?
適合考慮EP的人:已有真實運營的公司;崗位職責清晰;能支付符合要求的固定月薪;申請人有相應專業經驗;公司經營重點是商業運營,而非創新項目。
適合評估「自雇EP」的人:自己是公司創始人或股東;公司已有業務或明確經營計劃;需要親自參與公司管理;能接受EP審批依賴公司真實性和崗位合理性。
適合評估EntrePass的人:創業項目具有技術或創新屬性;有融資、智慧財產權或科研合作背景;準備在新加坡建立和發展創業企業;能滿足後續經營和續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