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新加坡一家公司的工人在空蕩蕩的停車場,惡作劇把公司的羅厘緊挨停靠在一輛法拉利跑車旁,造成跑車的側鏡和車門受損。
法拉利車主過後起訴羅厘司機的僱主索賠,但法院認為司機是在下班後未經公司允許,擅自開車外出干下惡作劇行為,僱主無須代為承擔責任,駁回車主的索賠。
根據判詞,法拉利車主陳家文(譯音)起訴羅厘司機尼爾的僱主Sarens JWS私人有限公司索賠,但判詞並未揭露索賠金額。
判詞顯示,起訴人在2023年8月8日晚上把法拉利跑車停在詩閣廣場(Scotts Square)的地下停車場,隔天早上要去開車時發現一輛羅厘停在跑車旁,兩車距離很靠近,他也發現跑車右側靠近羅厘的側鏡和車門損壞。
跑車的行車記錄儀拍下事發經過。畫面顯示,羅厘接近午夜時分開進停車場,由尼爾駕駛,車上還有四名乘客。
儘管停車場當時幾乎空無一車,但尼爾卻故意把羅厘停在法拉利跑車右側,而且非常靠近。
過程中,坐在后座的一名乘客曾轉頭望向法拉利。羅厘停好後,全部人下車,有人拿手機對著兩輛車,似乎在拍照,並傳出明顯的笑聲。
雖然行車記錄儀沒有直接拍到兩車碰撞,但可聽到羅厘倒退時保險槓經過法拉利側鏡附近那一刻發出一聲清脆的「嗒」聲,綜合車輛位置、行駛軌跡和照片,法官認為羅厘可能曾擦撞法拉利的側鏡。
至於車門上的刮痕,法官認為更可能是羅厘前座乘客開門下車時,車門撞上法拉利車門所致。
綜合所有證據,法官認為,尼爾是為了惡作劇,故意把羅厘停在法拉利車旁,而且明知兩車距離非常靠近,卻沒有採取合理預防措施,理應知道乘客開門時可能撞到跑車車門,因此裁定司機的疏忽造成跑車的兩處損壞。
公司曾道歉要求和解
但不等於承認責任
羅厘司機的僱主答辯時表示,司機雖然獲准在工作時間駕駛羅厘,但事發時已下班,他是未經公司批准,擅自開車作私人用途,公司沒有責任要為他在非辦公時間開車所造成的損害負責。
公司曾在2023年8月10日發電郵向車主道歉,並在幾天後提出和解建議。
不過,法官認為公司的道歉只是針對司機的不當行為給車主造成的不便,並不意味公司要承擔法律責任。
法官最終裁定,雖然羅厘司機的行為造成法拉利受損,但跑車車主未能證明有關行為與他的僱傭關係有足夠密切聯繫,因此公司無須承擔替代責任,駁回車主的索賠,訴訟費另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