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博社誹謗部長案 高庭諭令辯方支付兩部長共29萬元訟費

2026/08/02   •   163閱
彭博社及其記者因誹謗新加坡國務資政尚穆根與貿工部長陳詩龍醫生,被法院判令支付共計29萬元的訴訟費,此前已賠償46萬元。此案源於一篇關於新加坡豪宅交易秘密的報道,法官裁定其造成了嚴重的誹謗印象。想了解這場國際媒體與政府高官之間激烈的法律之戰最終如何定論?點擊查看詳細判決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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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博社記者羅德蔚(中)。(圖:CNA/Ooi Boon Keong)

誹謗國務資政尚穆根和貿工部長(能源與工業)陳詩龍醫生的彭博社和記者羅德蔚被令支付兩名部長總計29萬元訴訟費。

新加坡法庭答覆《8視界新聞網》的詢問時透露,高庭法官星期四(30日)以高等法院訴訟程序有關訴訟費的指導原則,把這起官司的訴訟費定為29萬元。

彭博社和記者羅德蔚必須承擔兩名起訴人,即國務資政兼國家安全統籌部長及內政部長尚穆根,以及貿工部長(能源與工業)陳詩龍醫生,個別為這起官司所花的14萬5000元訴訟費。這筆費用包括開審前的5萬元費用、雙方同意的六天半審訊期所花的6萬5000元,以及準備和出庭做結案陳詞所花的3萬元。

一般上,在民事訴訟案中,輸掉官司的乙方必須承擔也勝訴方的訴訟費,這包括律師費和庭費以及雜項開支。

彭博社和記者羅德藯早前已被令向兩名部長作出共46萬元的賠償。

《8視界新聞網》早前報道,高庭法官Audrey Lim在7月14日公布案件的判決,裁定兩名部長勝訴,彭博社和記者羅德藯必須作出的賠償包括17萬元的一般損害賠償金,以及6萬元加重損害賠償金。

兩名部長早前都已表明將把所得的賠償金捐給慈善機構。

法官在判決中駁回了駁回了彭博社辯稱報道僅探討那些沒有申請買賣禁令(caveat)的優質洋房交易趨勢,而兩名部長只是被用作例證的說法。她認為,整體而言,報道將部長們的交易與有關保密、不透明和洗錢疑慮聯繫起來,造成誹謗印象。

彭博社是在2024年12月12日發布一篇題為《新加坡豪宅交易愈發隱秘》(Singapore Mansion Deals Are Increasingly Shrouded in Secrecy)的報道,內容涉及優質洋房(Good Class Bungalows)交易,並提及尚穆根和陳詩龍的優質洋房交易。

兩名部長在同年12月16日指文章構成誹謗,將對彭博社採取法律行動,並在2025年1月6日分別向彭博社和撰寫文章的記者羅德蔚提出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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