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左起)控方證人努爾法特瓦目前在家服刑,消防副隊長納詹一級高級准尉,及消防隊長鍾志文中尉。(海峽時報)
(新加坡12日訊)推民防服役人員郭儼進中士進入泵井的努爾法特瓦上士長,昨早供證說,如果隊長和副隊長叫他們停止,他們會聽從上級的指令。
面對行為魯莽和妨礙司法公正罪的努爾法特瓦上士長(32歲)是在去年10月24日認罪,被判坐牢12個月又四周。他將在今年7月13日出獄,目前獲得假釋。
努爾法特瓦以控方證人身份供證說,他和死者郭儼進在同一個組,死者經常笑容滿面,幫他很多,他把死者當成朋友。
在死者即將完成國民服役之前,他們準備為他慶祝。去年5月13日上午,他開玩笑告訴死者,要他「跳井」。他記得死者說:「不要」。
之後,他們在守衛室切蛋糕慶祝,當時隊長和副隊長在場。他再叫死者「跳井」慶祝,死者笑著說:「不要。」。他不記得隊長和副隊長是否說過一些話。
後來,他們把死者抬到泵井,他聽見隊長叫他們不要拍攝視頻。後來副隊長離開後不久,一級准尉法立叫他推死者下井。
因死者沒上來,包括他在內的五名組員先後跳下下水找他,之後他們把水抽乾,發現死者溺斃。
努爾法特瓦說,他並不知道死者不會游泳。從切蛋糕慶祝直到死者被推下井,沒有人喊停。隊長和副隊長也沒說什麼。
他說,隊長和副隊長是他們的上級,如果叫他們停止,他們會聽從指令。
努爾法特瓦供稱,他在民防部隊服務大約12年,清楚民防部隊嚴厲看待「整人」事件。但「跳井」只是一種慶祝儀式。
控方兩度問他本案是否一起「整人」事件,努爾法特瓦說,他不清楚。
他說,他本人遭遇類似事件,一次他自願「跳井」。另一次,他和兩名同僚把一名即將轉換單位的民防准尉拋下井。他並沒有面對紀律處分。(部分人名譯音)
家人為郭儼進辦法事
郭儼進不幸逝世一週年,家人在忌日當天在善堂舉行法事,事發時擔任第四分區司令的蔡思捷上校和大士景消防局局長的黃偉康少校,當天一早北上馬六甲出席法事,探望死者家屬。
民防國民服役人員郭儼進,去年5月13日在大士消防局不幸墜井身亡,時過一年,他的家人在6月1日(農曆四月二十八)在馬六甲的一間善堂,為他舉行了一場法事。
郭儼進的父親郭明樺告訴本報,兒子的骨灰就安置在善堂裡,法事九點開始,蔡思捷上校和黃偉康少校八點多就在善堂出現,參加法事也再次慰問了家人。
郭明樺說,意外發生後,黃偉康不時找他聊天吃飯,兩人不久前就提起郭儼進去世快一年,家人打算為他舉行法事
「他當時有問是否方便下去,我叫女兒把地址發給他,兩人當天凌晨五點多就出發,早上八點就抵達善堂了。」
對於這幾天的審訊,郭明樺表示知情,並打算明天到法庭走一趟,希望多瞭解事發經過。
「即使到了現在,儼進的房間還是原封不動的,每提儼進一次,我們的心就通一次。我們之前看到的視頻,都是一小段一小段的,我們無法還原整個經過。我們其實還是很希望能看到完整的視頻,釐清事發經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