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前天早上下判,卻棄保潛逃沒有出庭的強姦案被告在判刑前墜樓身亡,父親自責哭訴:是我做得不夠好,沒有好好陪他。
新加坡《新明日報》日前報道, 王俊雄( 28歲,譯音)面對各一項強姦與企圖強姦的控狀,分別指他於2019年3月23日,在中部組屋單位內強姦18歲女子,以及於2018年4月,在克拉碼頭的廁所內拉下27歲女子褲子企圖強姦她。
王俊雄在去年11月被判強姦罪成後,前日原應判刑,但他遲遲沒出現,導致法官發出通緝令,怎料不久便傳來他前天早上墜樓身亡的消息。

王先生(背對鏡頭)受訪時難掩悲傷,好幾度落淚。
王俊雄是在前天早上6時55分,從荷蘭通道第18D座組屋墜下,警方證實接獲通報,民防部隊的醫療人員當場宣告他身亡。
目擊者思蒂(45歲,女傭)透露她剛睡醒便聽到一聲巨響,從窗口查探發現一名男子躺在地上,渾身是血。
離案發地點隔著一座組屋,記者輾轉找到王俊雄的父親王先生(56歲,技術人員),他接受訪問時難掩悲傷,好幾度落淚。
王先生表示兒子是兼職送餐員,兩年來因官司纏身一直悶悶不樂,無論家人如何關心,他也絕口不提,也不提及私事。
直到前午警員上門,他才得知兒子過世,而兒子也沒有留下遺言。對此他坦言,兒子輕生令他非常氣憤,也萬分自責。
據所見,客廳中擺放了王俊雄的手繪畫像,王先生表示事發後一直望著畫像,想念兒子。
「 現在想起來就哭, 這2 8 年來, 我做的不夠好, 沒有好好陪他。」
他透露前天原想陪兒子出庭,沒想到發生這種事,他表示昨天將領齣兒子的遺體,並在昨晚火化。

王俊雄周四被發現臥屍在荷蘭通道第18D座組屋底層。(受訪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