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在實里達北連路攔下被告,才揭發他一連串罪行。(取自早報網)
少年盜用哥哥的身份證租車,酒駕被逮後還冒充友人身份,最終被警方識破。
由於被告犯案時未滿18歲,根據兒童與青少年法令,媒體不得公開他的身份。
現年18歲的少年共面對8項包括偷竊、酒駕、未成年駕駛、向警方提供假資料等控狀,他認下其中5項,餘項交由法官一併考量。
案情顯示,2020年11月4日晚上8時30分,被告在榜鵝尾的餐廳喝下2杯啤酒,並在10時20分獨自開車回家。
當晚10時59分,交警在榜鵝路往盛港東路,在實里達北連路前的路段設置路障時,把被告駕駛的白色奧迪攔截下來。
當時交警發現被告身上有酒味,雙目充血。被告後來沒有通過吹氣檢測,因酒駕被捕。
事後,交警向被告要身份證,被告因身上未帶身份證而口述報出友人的名字、身份證及地址,交警經搜尋後證實對方確實持有效駕照,便相信了被告的說法。
被告被押回警局後,測醉呼氣分析測出他每100毫升呼氣中,含有41微克的酒精,比限定的35微克高。他也在進行指紋認證時,被發現指紋與他原先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不相符。
經調查發現,被告早在2020年3月趁哥哥洗澡時,偷走他的身份證,並在同年11月2日假冒哥哥租車,他當時出示了哥哥的身份證及駕照照片。哥哥發現身份證不見後已於隔日報警。
事發後,被告因不想自己和哥哥出事而說謊,於是冒充有駕照的友人。對方曾將身份證的照片發給被告,請求被告幫他上網租車。
被告前天(5月5日)認罪後,法官下令提交緩刑監視報告,案件案展下判。